陕统字〔2015〕54号
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统计局,各级国家调查队: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15]36号)要求,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农业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组建。
附件: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名单.doc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