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千家企业
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陕统发〔2006〕71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统计局,千家节能行动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千家企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6〕161号),从2006年9月份起,在《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增加千家企业能源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9月起,列入千家企业名单的全省22户工业企业按月报送“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105表)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105—1表),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报送时间为月后10日前(2006年1—9月数据10月10日前报送)。
二、增加“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6表)季报,报送范围为列入千家企业名单的全省22户工业企业,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报送时间为季后15日前(2006年1—3季度数据10月15日前报送)。
附件: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式及填报目录.doc
陕西省统计局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