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我局设立“监督举报专栏”,对我省统计造假问题进行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机构将依法依规查处和公示。
举报电话:029-6391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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