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领导下,省统计局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方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及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统计依法行政、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执法监督、行政审批改革与涉外调查管理,配合国家统计局及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立法相关工作,强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法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
1、组织省局及全省统计系统集中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
2、起草贯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意见,经局领导研究,印发全省统计系统实施。
3、全面总结全省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办法》情况,向国家统计局报送专题报告。
4、根据省委党内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渭南市、延安市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向省委办公厅上报了审核意见。
二、组织开展中央巡视和人大执法检查整改
1、组织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整改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张晓光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局各单位按职能认领存在问题,执法处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局各单位和各市(区)全面排查了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局领导带队对渭南市、宝鸡市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整改完成后,向国家统计局上报了排查专题报告和《防范统计造假专项整改报告》。
2、组织开展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题学习国家统计局整改《通知》和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局各单位对照国家整改方案和台帐,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向国家统计局上报了整改总结报告。
3、配合省人大组织开展“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开展了人大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编印了统计法规选编资料。局领导及有关处室人员分别陪同省人大3个执法检查组赴铜川、安康、榆林三市进行了检查,并参加省人大执法检查报告分组审议。
三、大力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
1、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统部署和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省局领导、各市局长、分管局长、执法机构负责人及各处负责人参加的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局领导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对集中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做了安排,对依法治统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贯彻落实要求。
2、推进统计法规进党校、进行政学院、进社会主义学院及法治培训宣传工作。邀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局长为市县政府领导做了统计法治专题讲座。省统计局领导为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市县领导干部培训班做了统计法治讲座。执法处有关人员为铜川市、榆林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作统计法治讲座。
3、加强统计人员法治培训。邀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副局长为局机关作统计法治专题讲座。邀请省行政学院教授为全局做了《宪法》及修正案专题讲座。派出有关人员为统计系统、省级部门、市县开展统计法治培训10余次。在工业、社科、普查等统计专业培训中增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4、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受到省委普法办通报表扬。
5、举办了全省统计普法宣传骨干培训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论述,学习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学习了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提填报工作的通知》。
6、组织开展全省集中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完成了2017年全省集中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总结工作,向国家上报了总结报告。12月,组织全省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采用主流报刊发表署名文章、街头宣传、走进企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1、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和工作条件建设。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修订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在全局各单位全面建立了记录台账并实施。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和省局统计执法实际需要,采购了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资料保密箱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进一步改善了统计执法设备。
2、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公示了上年住宿业“双随机”抽查结果。年内对宝鸡市眉县、扶风县及商洛市山阳县、丹凤县开展了基本名录库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企业单位40个。
3、加大统计执法案件检查、处理力度。全省共检查单位2078个,立案249件。省统计局直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73起,核查单位198个。
4、认真组织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向上年取得统计执法资格的127人办理发放了统计执法证件,调整加强了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库,并在省局外网发布。组织完成全省年度统计执法资格审核和培训考试工作。
五、加强统计立法工作
1、研究向省人大财经委上报地方统计法规立法计划。建议省人大财经委将我省地方统计法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列入2017-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项目。
2、配合国家统计局、省人大财经委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立法工作,对9个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反馈了修改意见。
六、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委、省政府《陕西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省统计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向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及涉外调查管理工作。落实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实现通过省政务中心一次性接收申请和送达审批结果。依法严格管理涉外调查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批准了涉外调查机构法人变更1项,新批准涉外调查资格单位5家,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延期1家。
3、按照省信用办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向全省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送 2017年度住宿业统计工作“双随机”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