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统计局概况
(一)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陕西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67号),陕西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行政机构。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全省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省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省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省及各地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省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省属调查队系统的人员和统计事业费;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地统计部门由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健全并管理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省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1、开展统计研究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承担国家安排的统计科学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省统计局机关
省地方调查中心
省登记中心
省普查中心事业
联合国粮农组织中国粮食统计中心西安中心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陕西省统计局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
1 |
6546.67 |
一、基本支出 |
13 |
2985.23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1782.46 |
三、事业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756.12 |
四、经营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446.65 |
五、其他收入 |
5 |
87.90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
|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3514.19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
|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6634.57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6499.4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2439.9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2575.06 |
收入总计 |
12 |
9074.48 |
支出总计 |
24 |
9074.4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陕西省统计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6411.52 |
2897.33 |
3514.1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6411.52 |
2897.33 |
3514.19 |
20105 |
统计信息 |
5671.08 |
2215.93 |
3455.15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1294.41 |
1294.41 |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7.98 |
|
17.98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1325.81 |
|
1325.81 |
2010506 |
统计管理 |
129.00 |
|
129.00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1924 |
|
1924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351.86 |
311.46 |
40.4 |
2010599 |
其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
628.02 |
610.06 |
17.96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59.04 |
|
59.04 |
21505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
59.04 |
|
59.04 |
2150599 |
其它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
59.04 |
|
59.04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81.40 |
681.4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81.40 |
681.4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61.89 |
661.89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0 |
0.60 |
|
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0.31 |
0.31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8.60 |
18.60 |
|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省统计局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259.32 |
17.96 |
174.29 |
67.07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4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3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34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3年公务接待累计246批次,公务接待累计1876人。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074.48万元。包括: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6.67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87.90万元。
(3)上年累计结转2439.91万元,主要是相关统计事项未完成后续工作经费。
2、支出总计6499.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85.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5万元。
(2)项目支出3514.1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98万元,专项统计业务资金1325.81万元,统计管理专项资金129万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支出1924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0.40万元,其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7.96万元,其它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9.04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2575.06万元。主要是待进行的信息化建设经费等。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41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7.33万元,项目支出3514.19万元。具体为:
(1)、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215.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开支1294.41万元、统计抽样开支311.46万元、其他统计信息支出610.06万元。
(2)、项目支出3514.1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98万元,专项统计业务资金1325.81万元,统计管理专项资金129万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支出1924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0.40万元,其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7.96万元,其它工业和信息事业监管支出59.0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4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661.8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费开支0.60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开支0.31万元,开支的离退休经费18.6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预算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9.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7.96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29万元,公务接待费67.0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17.96万元主要用于,到国外参加培训、学习以及学术交流。
2、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2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公务活动油料购置和车辆维修、以及过桥过费和车辆保险购置费等。
3、公务接待费67.0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来我省指导检查工作的国家局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兄弟省份统计局来我局进行调查和考察学习的人员,接待我省地市及区县统计局来省局因办理公务而耽误就餐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