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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统计局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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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统计局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4-03-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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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398J/2014-0391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日期: 2014-03-19 16:00
名  称: 2014年陕西省统计局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陕西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67号),陕西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拟定全省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全省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监督检查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省统计调查项目,制定全省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省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会同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全省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省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省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为省党政机关制定计划、宏观管理等提供定量定性的决策依据。

 

  (四)审查省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管理省级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省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六)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全省县级以及调查队系统的机构、编制、统计事业费和部分主要负责干部;组织指导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考试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地、市经济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七)开展统计研究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国内国际交流,承担国家安排的统计科学国际交流项目研讨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陕西省统计局总体工作思路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搞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加快统计信息化运用步伐,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建立陕西省小康社会和一线两带统计监测体系,积极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科学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根据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将研究完善我省经济核算方法,实现市(区)生产总值与全省GDP一致。

 

  (二)将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在全面总结推广西安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将宝鸡市、榆林市和安康市纳入2014年我省投资统计试点范围,扩大改革成果。

 

  (三)将在2014年联合发改委、工信部门共同开展能源统计工作,力争能耗总量特别是工业能耗同比只降不升为目标。

 

  (四)积极探索我省工业增加值统一核算方法,健全反映工业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指标体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反映陕西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

 

  (五)积极探索、完善城镇化统计指标体系,达到真实、科学反映城镇化建设水平。

 

  (六)积极开展限额以上电子商务统计,不断完善相关统计指标,取得实体企业电子商务第一手数据。

 

  (七)切实加快统计适应性改革,不断巩固完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八)组织开展全省服务业调查、居民收入、节能降耗统计工作、投入产出调查、开发区统计工作。

 

  (九)组织开展县域经济监测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查。

 

  (十)组织开展贫困监测、果业监测等特色农业统计调查。

 

  (十一)2014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关键之年,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在、准确,为后期数据分析打下良好的基础,我为省经济建设改革提供可靠信息。

 

  (十二)加大社情民意点查力度,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需求。

 

  (十三)加强县级统计部门建设,开展县级统计机构考核。

 

  (十四)强化统计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快统计信息化应用步伐,完善陕西省统计信息广域网工程,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统计工作。

 

  (十五)抓好的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十六)继续培训和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

 

  三、部门基本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处室16个:办公室、法规与统计设计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交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城市社会科技统计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纪检监察室;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省地方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省统计登记调查中心、联合国粮农组织中国粮食统计中心西安中心。

 

 

  四、2014年预算编制原则

 

  (一)综合预算原则。切实保证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等要求,统一编制,统一管理,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

 

  (二)坚持增收节支政策,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绩效考评,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

 

  (三)切实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规范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整合,提高专项资金效率。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管理方式,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条件。

 

  (四)坚持收支平衡原则。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控制数,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预算项目,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做到收支平衡。

 

  五、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新分配的大学生、军队转业干部,上学、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293人,实有266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实有100人;事业编制193人(含粮农自收自支10人),实有16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160人)。依照201312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省财政厅按照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测算控制数填报。

 

  (三)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四)三公经费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编制。因公出国经费预算23万元,公车运行经费预算173.45万元,公务接待费128.26元,均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控制数之内。

 

  六、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预算6164.42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6164.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2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8.00万元,项目支出3476.17万元。

 

 

 

 

 

 

 

 

  201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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