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市部分区县、开发区的重点零售业、餐饮业企业进行抽样调查,了解企业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期间经营情况、经营变化,及时反映文旅消费市场的变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内容为被调查单位的本期及去年同期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期间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情况,调查表为2025年春节、“五一”、“十一”等黄金周期间经营情况。
调查采用的统计产品分类标准是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参照陕西省统计局制定的《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制定的。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西安市辖区内重点零售、餐饮企业。
四、调查方法
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餐饮业单位中进行抽样调查,调查对象报送时间为春节、“五一”、“十一”等黄金周假日最后一天12点以前。
五、组织方式
西安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数据汇总等。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供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