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西安市规模以上直报法人单位月度生产经营活动及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政府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内容是调查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能源购进、消费、库存等情况。本制度为定期报表,涉及四张报表,即财务状况(XB203表)(季报)、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XB204-1表)(月报)、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X205-1表)(季报)、工业企业用水情况(X205-4表)(半年报)。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统计对象及范围是辖区内重点规模以上直报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直报单位采用重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通过保密渠道报送至西安市统计局,由西安市统计局按规定流程录入、整理、汇总数据后,上报陕西省统计局。
五、组织方式
按照省统计局反馈的调查对象名单,由西安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基层报表及汇总数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