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市13个区县、西咸新区直管区和5个开发区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客观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并测算地区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综合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评价,重点了解居民对自然环境、人居环境以及污染防治情况的判断,全面把握公众对生态环境总体状况以及改善情况的满意程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市13个区县、西咸新区直管区和5个开发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即以区县、开发区为子总体,以区县、开发区局向号自动生成的号码库作为抽样框,按照分区县、开发区控制抽样精度,在95%的置信度下,抽样误差控制在5%以内,同时考虑各区县、开发区人口规模、设计方差、设计效应和调查便利性等因素,确定区县、开发区样本量。
五、组织方式
西安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抽样方案制定、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数据汇总等。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供市发展改革委、市考核办、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