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摸清安康市硒产业的发展现状,明确存在问题、优势、地位及分布规律,帮助政府厘清并把握安康市硒产业发展现状并制定相关政策,加快安康富硒产业发展,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硒农业产量及产值情况,第二部分为硒工业产值及增加值、从业人员情况、富硒产品相关情况等,第三部分为硒服务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情况、硒增加值等,第四部分为研发及相关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及范围为安康市硒产业行业分类标准认定的从事硒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牧业、渔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以及规模以下服务业。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包括过录表法、抽样调查法及专项调查法等。
五、组织方式
组织方式包括常规统计调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等。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年度资料通过安康市统计局审核后,由安康市工信局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