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服务陕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对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预警,发现工业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依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包括企业生产、订货、出口、设备能力利用率、资金、用工、用能、利润、应收账款、库存等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陕西省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覆盖产业链重点企业和产值大户企业以及重点行业龙头企业。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采用非全面调查的重点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组织,直接发放目标企业进行填报,企业填报结束后上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处。
六、数据发布
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主要用于内部分析和上报,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