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引进省外境内资金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省区域经济合作情况,为各级政府指导项目落实、进行经济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并为对外交流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我省引进省外境内招商引资项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投资总额、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以及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省外境内在陕投资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合同项目;对象为我省登记注册的省外境内企业、个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现金、有形、无形资产等进行各种方式投资的企业。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分级进行汇总上报。
五、调查组织方式
省商务厅建立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全省各设区市(区)、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按时汇总、加工、并通过该系统报送月报和年报,同时做好有关统计基础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
六、数据发布
省本制度形成的调查数据仅供内部使用,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