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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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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4-2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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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398J/2022-00028 发文字号: 陕统函[2022]35号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4-21 09:13
名  称: 陕西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制度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省级经开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有效地组织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经济统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省级经开区经济发展情况,区内生产、服务、贸易、投资、科技、开发、劳动、金融等方面的综合信息。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省级经开区内注册或经营企业均列入省级经开区有关统计范围,但应与上级政府对该区日常统计管理口径相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及相关统计指标中均包括台、港、澳投资企业。统计对象为各省级经开区。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由各省级经开区管理机构填报。

五、调查组织方式

省商务厅建立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各省级经开区管理机构应按本制度规定,按时汇总、加工、并通过该系统报送省商务厅。

六、数据发布

省商务厅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定期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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