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签发时间:2021年4月9日 签发人:徐强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28号提案的答复函
牛晓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商洛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统计工作和商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关于支持商洛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湖北省统计局沟通联系,详细了解了鄂州市创新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的基本情况,全面分析了鄂州的经验和有益做法。
一、湖北省鄂州市创新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的基本情况
2016年湖北省将鄂州市确定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项目的唯一地级市,鄂州市政府主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摸清了所辖三个行政区自然资源和主要生态要素的底数,编制完成了2015—2017年鄂州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此为基础,鄂州市与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合作,以周敬宣教授为项目负责人,探索应用“当量因子法”实现对所辖三个行政区生态价值的计量,通过计量结果建立了区域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从而实现生态服务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鄂州经验打通了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关节,政府间的补偿机制也为生态价值进一步市场奠定了基础。从技术角度,标准当量因子对应的经济价值是否科学准确,还需要国家统计局和有关专家的研究和认可,但补偿机制的思路是可取的,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商洛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意见和建议
(一)同意提案提出的关于支持商洛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建议。选择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项创新性的战略措施和任务,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改革成果。商洛市如果先行先试,探索政府主导、各界参与、市场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制,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可以为全省乃至全国正式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下基础,因此我局同意本提案提出商洛开展试点工作的建议。
(二)建议以商洛市政府为主体开展此项工作,建立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拟定工作方案、建立指标体系、制定生态产品清单、推动试点工作,省统计局可以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及研究机构对相关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同时建议商洛市依托陕西科研优势,与高校及科研机构联合进行创新性的理论研究。鄂州的做法是与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合作,利用自然资源实物量和对应的系数,计算其生态价值,并利用矩阵计算三个区域之间生态价值的流动,从而转化成经济价值。因此建议商洛市在正式开展试点之前,应首先依靠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计算生态产品价值的理论方法及商洛市开展试点的可行性方案,为正式开展试点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三)建议省级相关部门会同商洛市相关部门赴其他试点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参考试点地区的方法和经验,形成适合商洛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价的试点方案和生态产品清单。现阶段,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形成成熟的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国内也只有浙江丽水市、湖北鄂州市做了探索性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因此,建议广泛开展调研和交流活动,结合高校的理论研究成果,参考试点地区的方法和经验,依托商洛市生态资源现状,形成适合本地区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的试点方案。
(四)建议首先建立生态产品实物量账户体系,并根据商洛市各部门的统计现况,缩小生态产品清单范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要分三步进行推进,第一步是建立生态产品实物量账户体系,摸清本地区生态产品的底数;第二步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体系,通过标准的核算方法,算准生态产品的价值总量及地区间的平衡关系;第三步是建立生态产品使用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产品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反映生态产品使用成本和修复效益。鄂州经验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有翔实的基础数据,根据我省推进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编制工作的经验,市县各相关部门基础统计工作十分薄弱,建立健全部门统计,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短时期内市县很难担负起技术要求更高,指标更细的生态产品实物量统计工作。因此,建议试点缩小生态产品清单和评价指标范围,选取个别有准确实物量统计数据的生态产品先行先试,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扩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统计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