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签发时间:2019年5月10日 签发人:张晓光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羌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措施建议》(第243号)收悉。衷心感谢对我省数字经济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一提案紧扣网络强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视角,体现了抓机遇、转方式、谋未来、可持续的强烈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提案收悉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读。您在提案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并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对我省开展数字经济统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数字经济统计工作情况
国家统计局正在积极探索数字经济统计工作。我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统计制度,其制度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健全。数字经济是实施网络强国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反映数字经济发展状况,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与联合国统计司举办了“数字经济:政策和统计视角”高级国际研讨班,围绕“数字经济在可持续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数字经济的概念和范围、当前测算数字经济的国际统计举措、测算数字产品的价格变化、数字经济政策和统计框架的主要构成”等话题展开深入研讨,关于数字经济的统计探索正在积极推进。
省统计局也在积极跟进数字经济统计工作。近两年来,省统计局与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加强沟通协作,对数字经济的行业范围、工作要点等内容进行多次探讨,进一步明晰数字经济内涵;同时,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高等院校、科研组织等举办的数字经济培训,学习交流其他省份统计局关于数字经济统计工作的经验,为后期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打下良好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国家统计局对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处于探索尝试阶段,目前数字经济的概念和统计范围尚未明确,统计制度方法和监测评价体系没有建立,因此,我局暂时不能科学全面地开展数字经济统计工作。下一步,待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数字经济统计标准及制度后,我局将及时开展数字经济统计工作,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是正确认识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现状,科学制定产业政策的基础,也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您提出的建议极富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我们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借鉴,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您的关注、支持和帮助,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陕西省统计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