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签发时间:2019年5月8日 签发人:张晓光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95号提案的答复函
任保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公开性的建议》(第595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站位高远,紧紧围绕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目标,为我局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工作提供了良好遵循。提案收悉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研究。您在提案中指出要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并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对我省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在宏观经济、社会管理和营商环境优化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针对“及时公开的发布统计数据”的建议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数据生成的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数据。不仅在普查年份发布普查结果,还按照专业统计制度的规定分别在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新闻稿及开展经济形势访谈。通过定期统计数据公开,将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和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能源、社科、人口、县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非公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情况让社会知悉。
我局的数据发布渠道包括陕西省统计局官网(网址http://tjj.shaanxi.gov.cn)、官方微博(名称:陕西统计)、官方微信(名称:陕西统计)。为实现统计服务宣传工作广覆盖、无死角,我局高度重视新媒体运行维护,积极优化内容、创新形式,新媒体影响力近年来节节攀升,在2018年全国统计系统双微综合评比中位列第8(共80家单位)。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继续加强数据发布工作,并探索实行定制化信息发布,以满足企业、科研机构及学者等社会各界对于统计数据的需求。
二、针对“加强结构性数据的分析与公开发布”的建议
目前,我局年度统计数据发布到“中类目录”,进度统计数据发布到“大类目录”。结构数据的类型涵盖了形态、产业、行业、地域等方面。年度结构性数据涵盖面相对广泛,以《统计年鉴》为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指标涵盖了40个行业类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涵盖了110个行业类别,限额以上贸易零售额涵盖了60个行业类别。
统计数据的期别、内容、结构都是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各省自上而下遵循执行。为满足科学研究、企业决策、招商引资等需求,需要我局提供更加详尽的小类别结构性数据时,可以通过来函的方式提出诉求,我局均会在第一时间加工整理、予以答复。针对您的提议,我局将更加关注和重视结构性数据的生产和发布,以满足各种各样的统计需求。
此外,需向您说明两点:一是从统计分工的角度,统计系统主要负责统计工业、投资、贸易等经济方面的发展情况,而财政、金融、物价、科技、环保、交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统计及数据发布是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二是从保密工作角度,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涉及调查对象具体信息的数据,属于统计保密范围,不能对外发布。
三、针对“进行经济发展质量的统计与数据发布”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统计监测就跟进反映到哪里,统计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先后建立了《陕西“五大发展理念”进程监测指标体系》和《陕西“五新”战略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并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已经向社会公开。
2019年年初,为科学评估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在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8〕40号)精神指导下,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我局开展了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拟定《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稿),该指标体系包含“发展综合质量效益”、“新发现理念”、“主观感受”等版块,除经济指标外,还涉及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当年造林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每万人拥有医生(师)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及人民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等具体指标,该项工作已完成指标体系征询、修改,目前正处于试行阶段。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该体系的建立完善,尽早完成全省经济发展质量的统计与数据发布。
四、针对“建立大数据分析中心”的建议
建立陕西大数据分析中心是响应国家倡导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实现我省大数据背景下经济监测预警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局一直致力于大数据分析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曾组队参加国家统计局以统计大数据为题的统计建模大赛,参加西北大学“大数据”科研平台建设研讨会,参与国家统计局西北数据中心建设,参与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以部门合作的方式建立大数据分析中心,是一项宏大的建设规划,需要做充分的前期准备,我局会积极朝着这一目标努力,向省政府做好由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建立陕西大数据分析中心的汇报,致力于大数据分析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和后续推进工作。同时也希望您能就本项工作向我局提出更多可行性的宝贵建议。
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的公开性,是全面领会新时代新部署新要求,高质量建设“数库”、高水平建好“智库”的先决条件,也是提升统计工作社会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您提出的建议务实具体,极富指导性和操作性,我局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借鉴,希望能够继续得到您的关注、支持和帮助,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为全省发展三个经济、奋力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专此函复。
陕西省统计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