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签发时间:2019年4月29日 签发人:张晓光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8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眉县撤县设市进程的建议》(第486号)收悉,感谢您对全省包括眉县城镇化统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陕西省统计系统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扎实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统计、依制度统计,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衡健康发展和城镇化稳步提升提供了比较坚实的统计服务保障。
根据您建议,我们3月份专程赴宝鸡市和眉县进行了实地专题调研,现就我省及眉县人口统计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统计工作有半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口和城镇化统计工作情况
(一)国家统计局人口调查统计制度。我国统计部门调查统计的为常住人口,主要按照居住地和时间标准进行划分,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统计口径和概念不同。目前我国人口统计主要包括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即逢“0”年份进行一次人口普查;逢“5”年份进行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每年进行1‰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调查时间节点均为每年11月1日,全国各级统计部门执行统一的统计调查方法和制度。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一项常规的调查制度,是获取非普查年份全国和各地人口数据的主要渠道。
城镇化率统计是指城镇地域上的常住人口(不是户籍人口,下同)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我国城镇地域(即城乡)划分依据是2008年7月国务院批复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统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以民政部门文件确认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辖区为划分对象,每年对村级单位城乡划分属性进行核实统计,并通过国家统计局统一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管理系统》报送国家统计局,最终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认定。符合城镇标准的村级单位视为城镇属性地域,其常住人口即为城镇常住人口,否则视为乡村属性地域和乡村常住人口。
(二)关于城镇化率的统计工作。在人口普查年份,以村级单位为基本单元,全面调查计算得到城镇化率。在非普查年份主要以人口普查、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和村级单位城乡属性为基础,通过测算影响城镇化率的三个因素:城镇常住人口自然增长、常住人口城乡净迁移流动、城镇区域扩张(即由于村级单位的城乡属性变动,使乡村属性变为城镇属性),来推算我国及各地区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数据的评估认定实行下管一级,即国家统计局评估认定省级数据,省统计局评估认定市级数据,市级统计局评估认定县级数据。
从目前人口统计的制度看,只有人口普查可以取得较为准确的城镇化率数据,其他年份只能通过测算评估取得。
二、眉县城镇化率的测算情况
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以来的城镇化率变化情况看,2010年-2018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9.95%提高到59.58%,提高了9.63个百分点;陕西省从45.76%提高到58.13%,提高了12.37个百分点;宝鸡市从41.39%提高到53.17%,提高了11.78个百分点;眉县从25.2%提高到38.05%,提高了12.85个百分点,眉县城镇化率提升幅度高于宝鸡市、也高于全省和全国的提升幅度。八年来,眉县的城镇化率年均增长幅度在宝鸡市12个县区中高于凤翔县、岐山县、陈仓区、凤县、太白县、千阳县、渭滨区、金台区。眉县的城镇化率较为客观的反映了眉县发展实际。
三、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城镇化统计工作水平
目前,我省人口统计特别是城镇化统计工作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随着信息化、现代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社会观念的转变,人口流动更加频繁活跃(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城镇之间流动)、流动的空间和区域更加广阔,调查对象的权利和隐私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些变化极大地增加了调查工作的难度,对调查人员基本素质要求更高,调查数据质量面临更多挑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城镇化统计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是要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化对基层工作指导和调查员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入户采集数据质量。
二是坚持依法独立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坚决依法查处干预干扰统计独立调查、拒报、瞒报、代报和指令性上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及时跟踪区划变动和城乡属性变动的标注,严格依据《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和国家统计局《城乡划分质量控制办法》等规定,收集完善相关资料信息,按照流程在《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管理系统》中,逐级核实上报有关信息,为提高数据测算工作水平和质量打好坚实基础。
四是抓住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机遇,全力做好人口调查统计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意见》《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好普查工作,为包括眉县在内的全省人口协调平衡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人口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统计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