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C
签发时间:2018年4月25日 签发人:张晓光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函
崔孟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第2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动态监测统计工作。这项提案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统计工作,实现陕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开展了大量工作,了解相关情况。
按照统计部门职责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统计部门不承担垃圾产量动态监测工作。为准确掌握我省生活垃圾及各类废弃物监测情况,我局专程走访了省住建厅和省环保厅相关部门。其中,城镇垃圾总量监测由省住建厅负责,农村垃圾总量、其他各类废弃物总量监测由省环保厅负责。
目前我省垃圾产生总量监测统计情况如下:
城镇垃圾总量监测产生量是由各县(区)垃圾填埋场按月报送至省住建厅,城镇垃圾总量监测已经实现月度动态监测;农村垃圾总量产生量目前还未纳入统计,省环保厅仅掌握各县(区)垃圾填埋场的规模,具体每年填埋量未做详细监测。
各类废弃物产生量目前省环保厅仅掌握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具体统计流程是:企业每年年初根据当年计划量申报,省环保厅严格监管,企业必须按照废弃物计划量开展生产,若企业期间有特殊情况,须申报省环保厅核实批准后方可变更计划。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中涉及到的危险废弃物,省环保厅实行月度监测。
感谢你们对生活垃圾及各类废弃物产生总量动态监测统计工作的关注,并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省统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统计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