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以下人员统计执法证予以注销,现予公告。
省统计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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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关于注销相关人员统计执法证件的公告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398J/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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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09:48 |
名 称: | 陕西省统计局关于注销相关人员统计执法证件的公告 |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以下人员统计执法证予以注销,现予公告。
省统计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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