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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成效显著 工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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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成效显著 工资稳步提升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8-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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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周年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陕西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陕西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稳定增长,以产业优化调整带动就业结构优化,以新动能的稳健成长推动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全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工资水平跃上新台阶,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体系日趋丰富完善,劳动就业成效显著。

 

  一、艰难的历程,不易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稳定和保障民生,就业政策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新中国成立初期,“统包统配”和以固定工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就业制度确立。50年代,为支援农业发展,探索解决城镇就业问题,采取了城镇初、高中生和社会闲散人员上山下乡等措施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就业办法。到20世纪90年代“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代就业方针,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就业政策的出台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出台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就业工作规律,全面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新时代,我省劳动就业取得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就业总量伴随经济增长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合理,就业人员素质逐步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陕西全社会就业人员达到2071万人,比1978年的1078万人增加了993万,年平均增加24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由1978年的257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453万人,增加196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翻了一番。

 

  (一)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劳动就业人口稳定增长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陕西省经历了体制转轨、市场经济摸索、市场转型等阶段。1952年,全省生产总值仅为12.85亿元,1978年不到百亿,到2018年过2万亿。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始终是保障就业的第一稳定器。陕西省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81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万亿,年均增长13%。就业人数由1078万人增长到2074万人,就业人口翻了一番。2011年至2018年,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就业人口基本稳定在2070万人左右。

 

  (二)人口红利的释放,促进劳动适龄人口增长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粗放式增长到改革开放初期的计划生育,70年来,人口政策的贯彻落实极大改变了我省人口再生产类型和人口结构,生育率逐步下降、社会总抚养水平不断降低,劳动年龄人口稳步增加,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形成了一个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人口红利”期。全年常住人口由1978年的2779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3864万人,40年间增加了1085万人。1982年至2018年,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由1812万人增长到2864万人,增加了1000多万人。城镇非私营单位年末从业人数从2007年的342万增加到2018年的494万人,年均增加15.2万。人口红利的逐年释放,给这一时期就业人口的增加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保障。

 

  (三)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社会保障日益完善

 

  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待业登记制度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改为登记失业制度。受十年动乱的影响,积压了大量城镇失业人员,1979年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高达7.1%。随后,在中央劳动就业“三结合”的新方针指导下,我省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劳动力的就业难问题,1981年的失业率快速下降到1.9%。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推进,就业方式逐渐多元化,自主择业、自由职业者、下海、创业等就业方式不断涌现,也出现了下岗、失业等情况。到2005年,就业压力有所上升,登记失业率达到4.18%。之后省委、省政府启动多项再就业工程,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多渠道、多形式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有效控制了失业率。失业率随后逐年下降,并且始终牢牢地控制在警界线内。相对较低的失业率,对保持劳动力市场供求平衡,缓解就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日益完善。陕西省的养老保险制度从1986年开始起步,1992年开始探索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1998年,出台并实施了《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2018年,我省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到991.8万人,比2008年增加了558.5万人,增长了1.3倍。比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初期(1999年)的200.43万人增长了近4倍。

 

  二、回首风雨路,数据见辉煌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促进了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了工资水平的大幅增长。陕西省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也经历了几个不断完善和逐步提升的发展阶段。

 

  (一)社会主义性质工资分配制度初步形成(1949年—1955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生产力落后,加之连年的战争创伤,百废待兴。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急需大量人才,国家实行“低工资、广就业”的政策。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的两种制度,刚进城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享受供给,而旧有人员则享受工资制。同时,于1951年实行了第一次工资改革,彻底废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工资分配制度,初步贯彻了按劳分配原则。到1955年底,全省职工人数已达56.2万人,比1949末的13.4万人净增42.8万人,1955年全省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3元,比1952年的495元增长21.8%。这次改革,适当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也改善了产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工资关系。

 

  (二)职工工资水平徘徊不前(1956年—1977年)

 

  1956年,为缩小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距,党中央、国务院进行了第二次工资改革。1956-1960年期间,先后三次降低了领导干部的工资。这期间,陕西省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出现连续三年较大幅度的减少,由1957年的650元降低到1960年的554元,减幅达14.8%。调整后的机关和企业干部工资差距有了一定程度的缩小,但这一制度没有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并且工资关系也趋于不合理,形成吃“大锅饭”的局面。在其后的20多年时间里,我国工资制度没有大的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和水平基本没有提高,处于不稳定的徘徊不前阶段。到1977年,我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3元,比1956年的622元增长了1.8%,全省职工工资水平在21年的时期内仅提高了11元,年平均增速只有0.1%。这段时期也是新中国成立来我省职工工资增长的低谷时期。

 

  (三)工资制度不断完善(1978年—199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资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78年国有经济单位调整工资;1981年和1982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1983年对企业职工再调整工资,建立了津贴、补贴制度,实行企业奖金提留随同企业盈利多少浮动制度;1985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在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国家不再统一安排企业的工资调整;1993年,实行动态的弹性工资计划,劳动部门对各地不再下达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招生等计划指标;199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再次进行改革,建立了职级工资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晋级增资机制,通过这些工资制度改革,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1978年的654元提升到1998年的6029元,增长了8.2倍,年均增速11.7%。成为我省新中国成立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幅较大的稳步增长阶段。

 

  (四)工资水平稳步提升(1999年—2008年)

 

  在第九个五年计划后期,我国基本完成了企业工资由市场决定机制改革。在此基础上,陕西省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企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也进行了再次改革。这段时间,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快速增长,从1999年的6931元增长到2008年的25942元,增长了2.7倍,年均增长15.8%,这是我省在岗职工工资水平连续十年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的阶段,特别是2007年和2008年,平均工资增速更是突破了20%,这段时间也是职工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

 

  (五)工资水平飞速增长(2009年—2019年)

 

  近十年,是陕西省工资飞速发展阶段。2009年到2018年,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30185元增长到71983元,工资翻了一番。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由200931537元提高到72680元。特别是近五年来,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均实现快速增长。2018年平均工资幅度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比2013年增长95.7%70%44.7%

 

  峥嵘岁月七十载,美丽的三秦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历了脱胎换骨的深刻变革。陕西省劳动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展示成绩的同时,我们仍需看到,当前就业工作还面临着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改革不动摇,坚持促进就业的责任不放松,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不偏离,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的发展道路不停步。不断坚定信心、深化改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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