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陕西县域地方财政收入构成简析

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统计数据>统计信息 > 全省

陕西县域地方财政收入构成简析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8-02-22 09:23
字号:
打印

  近年来,陕西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域地方财政收入显著增加。但是,在县域地方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一直占比过高,不仅影响财政收入质量,影响财政可用财力,也不利于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对此,我们从统计角度对20102016年全省80个县(市)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尤其是非税收入规模、占比进行了比较分析,说明非税收入占比趋高的原因,提出降低非税收入占比建议,以期对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县域追赶超越有所裨益。

 

  一、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总体上升

 

  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主要反映政府集中财力的程度。如果比重上升,表明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全社会赋税)的程度提高;如果比重下降,则表明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全社会赋税)的程度降低。近年来,陕西县域经济较快发展,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占比不断提高。2016年,全省80个县(市)地方财政收入341.4亿元,是2010年的1.6倍。20102015年,全省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4.4%以上,其中2015年占比最高,达到4.8%,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2016年,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和财税政策的影响,全省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只有3.8%(见表1)。

 

 

  分县(市)看,2010年全省80个县(市)中,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4.4%(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有19个县(市);比重<4.4%而≥3.0%的有19个县(市);比重<3.0%的有42个县(市)。

 

  2015年全省80个县(市)中,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4.8%(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有26个县(市);比重<4.8%而≥3.0%的有24个县(市);比重<3.0%的有30个县(市)。

 

  2016年全省80个县(市)中,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3.8%(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有27个县(市);比重<3.8%而≥3.0%的有10个县(市);比重<3.0%的有43个县(市)。

 

  从上述三年情况看,不难发现,占比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县(市),主要是以煤、油等矿产资源为支柱的资源县,比如2015年、2016年吴起、志丹、安塞占比都在10%以上。占比低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且大于3.0%的县(市),除个别资源县外,主要是传统工业基础比较好的县。占比低于3.%的县(市),大部分是工业起步晚、农业成份较重的农业县。

 

  分市看,2016年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省县域3.8%平均水平的市有5个,分别是西安、铜川、渭南、延安和榆林(见表2)。

 

 

  分区域看,2016年关中、陕北和陕南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9%5.9%2.7%,只有陕北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

 

  二、县域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过高

 

  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上升,意味着非税收入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对实现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表明地方财政越来越多的依赖于非税收入。从表2看,陕西县域财政非税收入占比一直很高,2010--2016年,全省80个县(市)非税收入年均占比达到40.3%,远远超过非税收入占比20%的警戒线。特别是2015年,该占比达到45.4%,为近年来最高。

 

 

  分县(市)看,2010年全省80个县(市)中,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40%(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有20个县(市);比重<40%而≥30%的有9个县(市);比重<30%的有51个县(市)。

 

  2015年全省80个县(市)中,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45.4%(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有38个县(市),比重<41.5%而≥30%的有22个县(市);比重<30%的有20个县(市)。

 

  2016年全省80个县(市)中,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41.2%(全省县域41.2%平均水平)的有42个县(市),比重<41.2%而≥30%的有17个县(市),比重<30%的有21个县(市)。

 

  这三年,县(市)非税收入占比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县(市)数量增多,情况比较复杂。占比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县(市),2010年主要是煤、油资源县和金属矿产资源县,2015年、2016年既有资源、矿产县,也有农业县。占比低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且大于30%的县(市),主要是资源县和工业发展较好的县(市)。占比低于30%的县(市),主要以农业县(市)居多。

 

  分市看,2016年县域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高于全省县域41.2%平均水平的市有5个,分别是西安、铜川、延安、安康和商洛(见表4)。

 

 

  分区域看,2016年关中、陕北和陕南县域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分别为37.3%43.1%43.8%,只有关中低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

 

  三、县域非税收入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近年来,陕西县域非税收入占比自身趋高的同时,也一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从表3看,2010--2016年,全省80个县(市)非税收入年均占比达40.3%,而同期全省非税收入年均占比31.7%,县域非税收入年均占比高出全省年均占比8.6个百分点。

 

 

  分市看,2016年咸阳、汉中县域非税收入占比低于全省34.3%的平均水平,其他市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分区域看,2016年关中、陕北和陕南县域非税收入占比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非税收入比重过高的原因分析

 

  一是经济下行影响税收收入减少。最近几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我省能矿资源县产品(煤、油、钢、钼等)需求放缓,量价齐跌,企业经营困难,盈利水平下降,税收收入主体税种收入下降。从全省看,201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速分别下降6.7%0.2%5.9%2016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增值税(含营改增)和企业所得税增速分别下降5.6%11.4%,连续两年下降。

 

  二是国家税收政策影响税收收入减少。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提高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全面实施“营改增”、中央调整与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等一系列税收政策,导致地方税收收入减少。从全省看,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全省减税规模达到100亿元。为17.92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1.09亿元,为57.4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14.5亿元,为2.8万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5亿元,合计减免税收16.64亿元。

 

  三是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导致非税收入增加。2010--2015年全省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6.7%的水平。其中2015年全省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只有25%,也就是说201575%的地方财政支出需要靠转移支付维持,并且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由于地方财力无法满足支出增长的需要,加之上级转移支付力度不够,支出缺口很大,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为解决财力不足问题,想方设法税外收费,将矛盾解决偏向各类非税收入上来,千方百计增加非税收入,导致非税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四是一次性非税收入较多导致非税收入增加。近年来,我省非税收入中的一次性收入较多,如专项收入中的“两权”价款一次性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中的一次性矿权转让收入、国有资产租赁转让和公务用车处置、部分区县国有企业产权一次性处置收入等,造成非税收入大幅增加。比如,2011年全省非税收入中的专项收入365.16亿元,其中“两权”价款一次性收入高达280亿元,占到76.7%

 

  五、对降低非税收入占比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抓好财源培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产业发展。引导农业园区企业扩能增效和创新升级,提高农副产品的增值创税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带动小微企业增长和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兴财源。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的引进和实施,努力形成新的税源。

 

  二是要抓好政策落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重点,继续落实工业稳增长21条、促进民间投资若干意见等政策,支持工业稳增长、民营经济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

 

  三是要抓好减税降费。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进一步扩大减税效应,吸引企业和市场主体注入县域经济发展,为县级财政收入提升提供支撑。

 

  四是要抓好税费体制改革。加快“费改税”步伐,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基金和收费,取消、调整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比。同时,对非税收入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是要抓好财政运行分析。针对财政收入结构不优,非税收入占比过高的县(市),实行警示提醒和定期约谈,督促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