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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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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3-1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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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317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关中地区拥有法人单位66.88万个,占75.2%,比2018年末提高了4.9个百分点;陕南地区10.07万个,占11.3%,降低了2.5个百分点;陕北地区11.96万个,占13.5%,降低了2.4个百分点关中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72.58万个,占75.1%,陕南地区11.22万个,占11.6%;陕北地区12.90万个,占13.3%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市(区)是:西安市47.08万个,占52.9%;榆林市7.73万个,占8.7%;渭南市6.54万个,占7.4%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7-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关中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76.95万人,占73.8 %,陕南地区128.43万人,占12.2%,陕北地区146.93万人,占14.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市(区)是:西安市511.09万人,占48.6%;榆林市96.56万人,占9.2%;咸阳市87.37万人,占8.3%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万人)



其中:女性(万人)

合 计

1103.49  

425.05

关中地区

776.95

299.11

西安市

511.09

197.93

铜川市

19.11

7.24

宝鸡市

76.37

28.75

咸阳市

87.37

31.86

渭南市

75.83

30.50

杨凌示范区

7.18

2.82

陕南地区

128.43

52.11

汉中市

57.92

22.87

安康市

41.99

17.53

商洛市

28.51

11.72

陕北地区

146.93

50.69

延安市

50.37

18.31

榆林市

96.56

32.39

注释:

[1]关中、陕南、陕北地区的划分:

关中包括: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杨凌示范区。

陕南包括:汉中、安康、商洛。

陕北包括:延安、榆林。

[2]公报中分地区从业人员数据中不含金融、铁路等单位。分地区数据相加与合计数不相等。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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