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基本国策,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绩显著
(一)领导重视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我国妇女的重要作用和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对广大妇女和各级妇联组织寄予殷切希望,对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妇女儿童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保护好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落实好农村妇女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试点,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工作”。
陕西省委、省政府认真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努力解决好妇女儿童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
(二)经济是确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基础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省委、省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全力以赴保增长,经济形势整体回升向好。
2009年,全年全省生产总值8186.6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人均生产总值21732元,比上年增长13.3%;财政总收入1389.5亿元,增长25.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9元,比上年增加1271元,增长9.9%;人均消费支出10706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92平方米,增加1.01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38元,比上年增加302元,增长9.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49元,比上年增长12.4%。
(三)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2009年,我省财政继续加大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事业经费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10.96亿元,比上年增加46.05亿元,同比增长17.38%;医疗卫生经费141.86亿元,增加50.64亿元,同比增长55.51%;妇幼保健经费3.59亿元,增加1.59亿元,同比增长79.37%;疾病预防控制经费6.94亿元,增加1.79亿元,同比增长34.82%;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16.03亿元,增加3.19亿元,同比增长24.87%。
我省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蛋奶工程”的实施,使158万中小学生从中受益;为家庭困难的53.9万农村中小学学生和49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标准提高到21.5元,提前两年实现并超过了国家规定的20元的标准;26个县级中医医院得到了改扩建,支持建设了1.57万个村卫生室和8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妇女免费住院分娩比原计划提前三年实现全覆盖,570万农村育龄妇女和202万65岁以上老人享受了免费体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提高了30元和2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1640元提高到1856元。建设改造敬老院70个,全省48座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建成县级文化中心3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304个、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9000个。同时,及时拨付资金6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40个受灾县公共服务等设施的恢复重建。
(四)城乡妇女卫生保健水平再上新台阶
2009年,妇儿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重点,取得了新的突破。
省财政共投入项目资金8776万元,其中:增补叶酸项目省财政配套333.95万元,实现农村全覆盖,使128272名农村待孕妇女受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省财政落实项目资金215.12万元,完成了乳腺癌检查1.2万人,宫颈癌检查46548人;建立了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档案,截至2009年11月底,已有552.1万妇女接受了生殖健康检查。
全省各县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42.2/10万和12.13‰,两项创造了历史新低;住院分娩率98.83%,连续五年持续上升,创造了历史新高,特别是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8.69%和99.93%,成为历史最好水平。
(五)妇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2009年,我省义务教育机制在巩固中不断完善。小学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由250元提高到350元、初中由385元提高到550元,家庭困难的53.9万农村中小学学生和49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基础教育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势头。在园幼儿人数57.36万人,比上年增加2.36万人,其中:女童25.65万人,增加1.05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65%,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96.73%,比上年提高2.07个百分点,其中:女生97.43%,提高2.03个百分点,男生96.1%,提高2.11个百分点。
成人教育稳定发展。2009年,成人识字率92.71%,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男性95.44%,提高0.75个百分点,女性89.99%,提高3.17个百分点;青壮年识字率98.44%,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男性98.96%,提高0.55个百分点,女性97.1%,提高1.28个百分点。
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连年上升,人口整体文化素质明显提高。2005年我省平均受教育年限8.08年,比2000年增加0.82年。2009年平均受教育年限8.38年,比2005年增加0.3年,比2000年增加1.12年,其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2009年比2005年增加0.98年。
(六)妇女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稳步发展
省政府首次将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全省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在政策、培训、创业小额贷款资金等方面向就业困难妇女倾斜。将省妇联及中、省创业型试点市妇联确定为“全省推进妇女创业就业重点单位”。
在女性就业机会增加的同时,我省妇女获得较为完善的社会劳动保障。各类社会保险增速较快,参保女性人数有所增加。2009年,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58.8万人,同比增加25.4万人,增长5.86%,其中,女性194.7万人,同比增加5.4万人,增长2.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0万人,同比增加172.7万人,增长24.1%;参加工伤保险264.9万人,同比增加17.3万人,其中,女性65.7万人,占总人数的24.8%;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64.4万人,增加16.8万人,其中,女性66.9万人,占总人数的40.69%,比上年增长10.76%,全省生育保险覆盖率23.62%,比上年提高2.42个百分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92万人,增加150.1万人。
(七)城乡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继续得到改善
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和饮水条件逐步改善。2009年,全省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4100多处,解决了258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到2065.77万人,农村改水受益率96.93%,比上年提高3.97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55%,比上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0.89%,比上年提高了3.35个百分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31.27%,比上年提高了3.36个百分点。
城市人居生活环境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全省10个地级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4-362天,成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全省6条主要河流水质与上年相比明显好转,其中渭河潼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Ⅴ类水质标准,提前一年实现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水质控制目标。汉江、丹江出省断面水质保持在Ⅱ、Ⅲ类标准以内。
全年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9.56%和4.23%,完成“十一五”两项减排计划的105.97%和91.2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56.32%,比上年提高了10.3个百分点。设市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2%、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34平方米,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42%和48%。
(八)人口自然增长率略有下降。
人口增速减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自然环境的压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3772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2008年比2007年增加14万人),其中,男性1939.6万人,占51.42%;女性人口1832.4万人,占48.58%,性别比为105.85(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全年出生人口38.57万人,出生率为10.24‰;死亡人口23.51万人,死亡率为6.24‰;自然增长率为4.00‰,比上年下降0.08个千分点。城镇人口1640.8万人,占43.5%,乡村人口2131.2万人,占56.5%。人口年龄构成为0-14岁人口占17.05%,15-64岁人口占73.84%,65岁及以上人口占9.11%。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妇女儿童健康仍面临新的挑战。
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滑,仅为1.54%,艾滋病393例,其中,女性:82例,仍处于上升趋势。2003年我国《新婚姻登记法》颁布后,人们婚检意识明显放松,造成了近年来全省婚检率急剧下降。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免费婚检等措施,提高婚检率。民政部门要做好“婚姻登记处”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确保婚姻登记合法合规;卫生部门可根据婚检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婚检优质到位,预防儿童遗传类疾病、传染类疾病和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要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和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社区开办宣传专栏等形式,在全社会中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宣传,促使广大婚龄、育龄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妇女病普查的工作力度,健全制度,组织开展妇科常见病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妇女疾病预防、治疗等保健知识,筹措经费,落实专业人员,切实提高妇科病的检查率和治疗率。
(二)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低,性别差距大
女性领导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配备率偏低。省级人大、政协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偏低,分别占到24.7%和23%;地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80%和60%;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71.03%和87.85%;村委会和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27.5%和45.1%。由此可见,我省女性参政指标的达标情况不容乐观,任务仍很艰巨,建议各级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妇女参政工作,应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与措施,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各级女干部配备率如期达标。
(三)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仍不理想
2009年,我省环保治理成效显著。但我省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离规划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两规”目标要求到2010农村安全饮用水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目前安全饮用水指标还没有达标,卫生厕所目标也仅有个别地市达标。一些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仍很差,水污染、环境污染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继续危害着妇女儿童的健康;妇女儿童的社会文化环境与制度性环境还不够理想,歧视女性的现象在个别领域仍然存在,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享受社会保障的水平还较低。因此,应继续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支持力度,严惩、遏制破坏和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四)就业歧视、就业难现象仍然存在
全省女性就业和再就业还不充分,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的程度仍比较低。虽然女性就业人口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女性从业的比例仍然偏低。特别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现象有所回升,女性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面临较大的困难,比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仅占35.4%。另外,一些私营民营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与特殊劳动保护还没有落实到位,女职工的劳动权益还不能得到有效地保障。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应将妇女创业就业纳入总体规划。狠抓就业观念的转变、就业技能的培训、就业安置,宣传、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方面,适当对女性倾斜照顾。同时加强对妇女就业服务工作,扶持发展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对女性就业的服务引导工作,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五)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偏低,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
学前教育阶段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学前入园率尤其是学前三年入园率偏低,仅仅达到43.17%,与51.37%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地差距。幼儿园布局不甚合理,公办幼儿园数量相对偏少,民办幼儿园管理水平不高,幼儿园普遍存在“小学化”现象,不利于幼儿的全面发展。建议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采取多种举措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指标如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