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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三要求”认真落实和补充完善农业普查表审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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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三要求”认真落实和补充完善农业普查表审核关系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7-01-0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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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表填报质量,全面贯彻执行新版审核关系。按照省农普办要求,安康市农普办及时部署,专门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和补充完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表审核关系的通知》,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各县区农普办要及时组织各镇办下载,要求各级业务人员系统学习,并全面掌握《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5张普查表的新版审核关系。

 

  二是补充完善。各县区农普办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对5张普查表的审核关系进行补充完善,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三是体现到表。已提前入户登记的普查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依据新版审核关系进行初步人工审核,及时组织现场复核,最终所有普查表达到新版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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