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各单位,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统计局:
近日,中纪委和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充分体现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坚决态度,体现出抓早抓小抓具体的新思路和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地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规矩,自觉执行中央纪委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严肃财经纪律,对购买、印制、邮寄贺年卡等物品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相关费用不转嫁、不摊派,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