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关于
报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视。11月23日,巡视组向我局反馈了巡视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详细制定整改方案,严格督促推进落实,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现按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整改工作领导
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两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落实方案,逐条分解任务,限定整改时限。局党组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落实主体责任、担当干事”为主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讨论。随后,局党组又3次召开巡视整改落实推进工作会,确保各处室、各单位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整改。
为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成立了省统计局巡视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云祥任组长,一名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其他涉及整改工作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任务是落实本处室整改内容,同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执行,务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两个月来,我局各处室、各单位按照局党组制定的巡视整改方案,逐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保质量推进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结合统计系统实际不够深入,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针对性还不强,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
二是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组6项责任、党组书记4项责任、班子成员3项责任和纪检组5项监督责任,并明确了4项保障措施。
三是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并将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处室、责任到个人。工作要点目前正在讨论修改,预计2016年2月印发。
四是修改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分管局领导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 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内适时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党组汇报等要求。我局计划于3月初召开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行风建设承诺书。
五是制定了《实行对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新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要进行廉政谈话。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是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围绕预算安排、资金支付、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监督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对可能引起风险的关键环节设置风险控制点,完善制度,不断提升财政廉政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七是利用综合督查、下基层调研、会议研讨、目标考核、专题督查等时机加强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认真纠正。
八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15年12月31日下午,中共陕西省统计局组织召开了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省统计局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日,召开了第一届机关纪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纪委书记,研究确定了委员分工,两名同志任监督委员,两名同志任信访委员。机关纪委的成立,强化了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2016年1月,又对各党支部、老干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各党小组组长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以规范支部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
通过整改,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得到加强,特别是通过制度建设,将中央、省委精神与统计系统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予以强调和固化,大大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不够。发生问题时多从治标着手,未从治本层面统筹研究解决方法。对基层单位压力传导不够,个别下属单位“两个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准则》和《条例》警示教育。局机关28个处室和11个省属社会经济调查队均向监察室书面报告了学习情况,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效果。2015年11月2日上午,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丁云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做出具体安排,印发了学习通知并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党支部迅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讨论、纳入“三严三实”对照检查中,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增强党纪党规意识,把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到行动上;为全局机关党员干部每人配发一本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学。四是邀请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王缠龙主任为全局干部职工作辅导报告进行解读。
二是与省局机关关键岗位领导和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015年12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荷旨与副巡视员徐菊梅、副巡视员兼办公室主任杨忠平、监察室主任郑梅、法规处处长贾志让、人事处处长吴永忠、财务处副处长王军(负责人)、核算处处长杨遐龄进行廉政谈话,再次提醒他们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并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2015年12月16日,省统计局地方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杨志俊向省属各社会经济调查队通报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局巡视工作的反馈意见,特别是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省局党组的整改落实方案,并对省属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2016年1月18日,在省局各调查队目标责任考评会上,杨志俊就党风廉政再次进行了强调。
三是盯紧重要节点,管住重要岗位。2015年12月30日,以陕西省统计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管人、管财、管物、管数的处室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倡导节俭文明过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四是细化分解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修改完善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各市(区)统计局统计行风建设承诺书。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压力传导机制。由省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单位与分管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市(区)统计局签订统计行风建设承诺书。各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追究责任。
通过系统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我局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强化;通过责任细化,有效传导了压力,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得到强化,能力得到提升。
3.关于“依法行政的能力不足。执行《统计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还存在瞒报、虚报、漏报的现象。统计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文书使用不准确、不规范,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了《陕西省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了任务分工,从完善统计法规和各项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统计行政水平、规范统计业务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工作6个方面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4次领导干部普法学习。三是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举办了局处级干部《宪法》、《统计法与法治统计建设》、《保密法》、统计行政执法4次法治学习讲座;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网络“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两名法律顾问,负责局相关法律事务,并开始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依法审核。五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了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在公开媒体和网站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进行处理。六是积极开展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七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局办公会议已经做出决定,给执法监督处加强法治工作力量,新增人员正在考察之中。
二是加强统计法规宣传学习,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局长丁云祥亲自部署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并加强经常性普法宣传和各专业利用年报会议等形式开展统计法规培训的同时,集中开展以学习《宪法》和《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12月法治宣传普法活动。省统计局发文统一部署全系统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陕西日报》发表了《严格执行〈统计法〉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署名文章,在西安市未央区开展了现场统计法宣传活动和统计法规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召开了全省法治统计建设座谈会;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统计法规。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培训,促进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统计行政处罚工作。召开了全省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会议,举办行政执法规范化讲座,研究评析统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强化省局直接办案,加大对跨市区及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督促市、县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加强对瞒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如实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严格统计执法,全省检查单位3697个,立案查处579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有效遏制了瞒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工作是2016年全省统计工作的重点,丁云祥局长在1月19日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报告中作了安排部署。
通过系统化法治统计建设,我局依法行政能力与依法统计能力均得到了提升,有效遏制了瞒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审理制度、文书使用日益规范。
4.关于“创新能力不足。对社会新兴事物反映比较迟缓,统计业务未能及时跟进。对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新技术的相关举措还不多,对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新兴业态统计工作应对迟缓”的问题。
一是稳步推进电子商务统计工作。2015年11月,建立了《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规模以下法人单位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调查,实现由企业转向平台、由年报转向定报,充分利用好企业大数据,更好地满足国家和我省制定电子商务政策的需要。2015年12月8日,召开全省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布置及培训会议。截止2016年1月15日,完成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单位清查,确定了联网直报的填报单位。2016年1月20日-3月10日,将组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规模以下法人单位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全部“四上”企业登陆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数据。
二是强化创新领域调查,深化统计改革。2015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了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贯彻落实巡视整改方案制度方法内容协调会议,安排部署了巡视整改中统计业务改革创新方面工作任务,明确了能源、贸易、人口、社科、服务业、计算中心等相关处室的职责分工加大调研。在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全省统计会上,对2016年创新调查及统计改革进行了详细部署,将以建立创新领域专项检测、“三新”统计调查制度和聚焦核心发展目标任务为重点,提高统计调查覆盖面;以强化统计服务新常态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三是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集中存储共享,更全面、更快捷提供数据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已加载数据报表1301张,总数据近63638笔,指标223个。统计数据库已加载数据报表3482张,总数据526831笔,指标2346个。
四是加快国家统计局西北数据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数据中心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将大力推动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加快完备手续,做好项目设计,争取早开工、早建成、早使用。结合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统计云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
通过整改,我局统计工作创新能力、反映社会新兴事物的能力得到提升,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并开始实施,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新技术等方面也得到有效推进。
5.关于“‘三重一大’项目实施不够规范。项目招标委托协议书和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内容填制不完整,竣工决算审计拖延”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单位大型(大批)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办公用房征地、拆迁、建设和装修事项,均由局办公会研究决定。预算资金编制、分配,预算调整,一次性超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是完善了招标文件。对2014-2015年所签订的合同,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且和财政厅采管处进行沟通,对合同签订日期不规范的,全面进行了改正。
三是沟通请示了相关审计事项。主动与审计厅行政处沟通请示统计大厦改造工程竣工审计事宜。省审计厅同志回复称,审计厅每年审计任务都由省委、省政府年初确定,我局统计大厦工程因资金量不大,未列入省委、省政府安排审计单位,因此我局委托第三方三秦审计事务所审计也是符合规定的。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确保所有财务事项按规定执行。
通过整改,我局基本规范了“三重一大”项目实施规范和流程,完善了招标文件,建立了审计事项请示汇报机制。
6.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自办案件少,纪检组工作人员查办案件的经验、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办案理论学习。纪检组进一步扎实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省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速查》等业务书籍,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2015年12月28日,利用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会的机会,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王缠龙主任进行了学习交流和沟通,对掌握纪律以及对违纪行为认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纪检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省局党风廉政形势,并不断改进监督检查办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2015年,局监察室主任和其他两位同志均申请参加了中纪委的培训,提高了业务能力。监察室主任利用参加2015年省委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机会,积极向省纪委有办案工作经验的同志学习取经。2016年,我局纪检组将继续与上级纪检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机会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和国家统计局纪检监察局举办的各类纪检业务培训班,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能力。
三是拓宽渠道收集案件线索。积极与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从节假日高速公路通过车辆信息中寻找公车私用线索,从开具统计局台头的发票中查找公款消费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群众上访、署名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越级信访等各种信访问题中排查、筛选案件线索;从统计巡查、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等日常工作中去寻找案件线索;从干部考察、评先公示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工作中寻找案源。
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我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办案的水平特别是理论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做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7.关于“震慑作用不够。勇于担责、真抓严管做的还不到位,工作时有畏难情绪,执纪问责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抓纪律多体现在口头上,重布置,轻督察。各项规章制度往往写在纸上,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狠抓问责,强化震慑作用。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有责必问。
二是狠抓监督,强化抓早抓小。2015年11月至12月,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月检查工作纪律最少2次,对于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处室,检查组当场向该单位负责人指出,要求坚决改正并记录在案,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依据。
三是狠抓队伍,强化制度刚性。局纪检组及时组织会议学习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并制定了切实可靠的整改措施。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定要把《准则》《条例》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讲原则、守纪律、敢碰硬,确保规章制度的刚性运行。
通过整改,我局建立了责任追究办法,工作上畏难情绪、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得到很大改进,制度执行日趋刚性。
8.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督促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频次较少、强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压力传导。2015年12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荷旨与两名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法规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负责人、核算处处长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考核。由监察室牵头,人事处、财务处配合,已对省属11个社会经济调查队进行一次综合督查审计。重点检查党组各项工作部署是否落实到位、局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有没有违反财经纪律或在“数”上以权谋私、干部人事关系是否融洽等等。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纪检组及时约谈被督查单位的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对内部干部人事关系不融洽,影响处室运转的,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干部调整,发挥了良好的监督和预防作用。
三是强化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及要求,督促各社会经济调查队积极参加本地党组织生活,并按省局统一安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5年12月16日,我局召开了省属各社会经济调查队会议,通报了省委对我局巡视工作的反馈意见,对省属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意识,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二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意识;三要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6年1月18日,省统计局地调中心主任杨志俊再次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向各社会经济调查队进行了强调。
四是强化对各社会经济调查队的管理。加强对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指导,相关处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加强针对性指导,根据社会经济出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向各经济调查队布置快速调查任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2015年12月,我局制定了《省属调查队管理办法》,从总体要求、政务文秘后勤管理、统计调查的组织与实施、统计资料的整理、管理和发布、统计分析研究、统计法制建设、人事教育管理、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纪律检查工作、党建工作、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二个方面对调查队的日常工作做出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整改以来,我局督促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重的频次大大提高,强度不断增强,并形成了规范性制度,压力传达持续强化。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面对经济新常态下市场发展的复杂环境与多变形势应对不足。对新业态反应有些迟缓,在不断规范和解决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新问题方面,还缺乏新思维、新办法、新举措。争取调查对象支持的工作有待加强,应对社会公众和舆论对统计工作公信力提升要求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面对新常态,强化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增强应对市场发展的复杂环境与多变的能力。一是全年经济形势分析时间提前、范围扩大、多层次研讨。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省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年度经济形势的把握需求更为迫切。为此,我们重点加强了年度经济形势的监测及分析,将经济形势分析会时间由年后提前至年末,将参加经济形势分析会的人员从局内、全省统计系统扩展到重点企业、主要行业和相关部门,并在过去单纯的统计系统经济形势分析会的基础上,增添了重点企业汇报及填写问卷、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和专家学者座谈三种新形式。形成的年度报告中“稳中有进稳中有好 稳中有忧”“砥砺奋进 圆满收官”等分析观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为全省经济全面总结“十二五”,科学谋划“十三五”提供了参考依据。二是围绕“十二五”经济发展,开展发展成果系列分析。去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为了全面、系统反映“十二五”以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成就,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围绕“十二五”进行系统分析,共撰写分析报告26篇。分析报告一经发布,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拐弯超车新跨越 转型升级新阶段》,被陕西日报以《收官“十二五”:陕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为题整版刊登。多篇文章被陕西日报全文刊发,被腾讯网、西部网等省内主要网络媒体相继转载,陕西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根据分析内容,录制了专题节目。三是围绕“十三五”规划,开展科学谋划系列分析。去年年底也是“十三五”规划制定之年,我们在总结“十二五”成绩的同时,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分析陕西在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十三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撰写的《发挥资源禀赋加快转型升级——“十三五”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被《陕西日报》全文刊登,撰写的《陕西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研究》得到姜锋副省长的批示。
二是面多新问题,创新分析视角,加快建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统计调查制度。积极跟进国家统计局相关改革,正在探索建立“三新”统计指标体系、分类目录、综合统计制度及配套调查制度,加强“三新”重点领域统计监测,目前正在深入调研、研究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下阶段,将根据调研结果,积极探索统计方法,并结合国家统计局“三新”统计调查方案,建立全省“三新”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三是充分运用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手段,加强数据解读和统计宣传工作,全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主流报纸等传统媒体解读统计数据。1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全面解读全年经济形势。二是通过政务信息咨询网和陕西省统计局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提供统计服务。三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快速传播统计信息、监测统计舆情,通过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00余条,居全国统计系统前列。通过手机平台发送统计数据超过400余笔。四是优化“两会”统计咨询服务产品。创新编印《2014年全省经济运行报告》,《“十二五”全省经济发展报告》等统计新产品,为“两会”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委员参政议政提供了更好的统计服务,受到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通过整改,我局反映新常态、服务新常态的能力得到提升,效果得到强化,较好服务了党委政府决策,有效引导了社会公众舆论。
2.关于“在实施公车改革后出现不愿下基层、不作为的现象。深入基层一线有所减少,给统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
一是修订了《陕西省统计局工作人员赴基层公务活动管理制度》,对赴基层调研活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单位要制定调研计划、上报调研情况、规范调研活动。
二是对各处室2015年调研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对2016年调研工作进行了安排。我局2015年共完成调研65次,形成调研报告45篇,其中31篇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及媒体广泛关注。2016年,我局计划调研72次,要求每次调研必须由调研报告,年终由局党组统一组织对调研报告考核评价。
三是确定由局办公室将督促年度调研计划有效实施,年中和年末对各单位赴基层一线调研情况进行公布。
四是按照财政厅、公车改革办有关规定,做好公车改革后赴基层调研的保障服务工作。
通过整改,我局强化和规范了对赴基层一线调研的统筹管理,基本解决了“公车改革后不愿下基层”的问题。
3.关于“个别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有力。存在把学习当贯彻,把传达当落实的现象。例如2014年8月,一名基层单位的干部因上班期间上网看电视剧,被县纪委专项督查组查处,反映出省统计局党组虽印发文件通知、召开会议提出要求,但贯彻落实仍不到位,监督制约不力。少数中层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约束能力差,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管理办法,对十一个调查队进行了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队队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自觉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杜绝“庸懒散浮”等现象。
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对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加强考核。增强干部责任心,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整改以来,克服年底工作任务重的难题,两次召开各调查队队长会议,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问题予以再三强调。各队队长思想意识上得到了明显强化,在各自调查队工作中,自觉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强调。
三是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加强对调查队的综合督查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问责,对于违纪行为,及时严肃处理。对于巡视组反馈的我局一名基层单位的干部因上班期间上网看电视剧,被所在地纪委专项督查组查处问题,我局在追究党纪责任的同时,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理,并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责任。我局坚持以案促管、以案促防,加强案件剖析、通报和整改建议落实的跟踪、回访和问责,督促发案单位和部门整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取得了较好成效。
通过整改以来强化管理与责任追究,我局基层单位不断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中层干部工作责任心不断加强,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得到提升。
4.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规范和改进机关管理工作还需大力推进。上班迟到早退的现象,抓一下,就好一点,松一下,就时有回潮。从严要求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各项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请休假程序。要求请假必须要有假条,临时请假要通过手机短信,请病假一周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未履行请休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每月不定期检查2次上下班纪律及出勤情况。2016年1月28日,魏四新副局长带队进行检查,对晚到的同志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是加大对处室的考核力度,年终考核时把平时上下班纪律检查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四是通过谈话、通报等手段,严肃处理违纪人员。
通过整改,我局上下班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持续好转,机关管理工作得到规范,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步伐不大,结构不合理。缺乏对干部正向激励措施,没有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机制。工作中规范约束相对较多,加之行业的特殊性,处级干部年龄普遍偏大,且年龄段集中,没有合理地拉开梯次,结构不合理,导致一些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减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能力较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中重实绩,看表现,选拔一批表现突出的干部到合适的岗位,调整个别不胜任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整改以来,我局对干部结构进行了认真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进。
二是加强平时考核,对临时性重大工作和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2015年11月底,经与组织部、人社厅沟通汇报,对9名在国际统计会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进行了嘉奖,对全局干部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三是改善队伍结构。目前正在与公务员局进行沟通,拟通过调入、招录的方法,增加一些年轻业务骨干,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四是加强年终考核,并积极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作为贯彻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依据,作为末位人员评定的依据,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通过整改,我局在加强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摸清了我局干部队伍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针对性的计划,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2.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较弱。因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业务干部相对受身份限制较多,机关内部沟通不畅、交流不够,外部交流、内部轮岗的力度有待加强,在干部使用中听取群众意见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摸清干部队伍现状,分析干部队伍结构,提出改进措施。两个月来,我们通过认真调研,对机关干部的岗位工作时间、岗位任职时间进行了全面分析,为下一步干部轮岗打好基础。
二是制定制度规范。依据《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在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为加大和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计划,拟于2016年上半年进行。
通过整改,我局在摸清干部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的规范性文件,为推进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关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清理工作不彻底。经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了解,省统计局上报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个别党员干部未上交证照。省统计局党组及时在巡视期间进行纠正”的问题。
一是明确了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人员,确定人事处沈朝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购置了证件保管专用保险柜。
二是建立了《陕西省统计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登记》和《陕西省统计局因私出国(境)证件领退登记》台账。
三是强化证照管理。我局在巡视工作前在西安市出入境管理中心备案人员为84名,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0名,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14名。其中有22名干部共35本因私出国(境)证件在局里统一管理。巡视期间,巡视组发现有3名处级干部的5本因私出国(境)未上交,我们及时进行了追缴,并让三位同志做了检查,给予批评。巡视工作后,我局派了两名同志去西安市出入境管理中心对全局干部的持证情况进行彻查,把我局干部的持证名单与上交局统一管理的名单一一核对,对没有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同志进行限时催交,5名处以上领导干部及时上交了6本因私出国(境)证件,4名离退休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正在催交中。截止目前,27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共50本,共46本交局里集中统一管理,
四是我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局所有在职干部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处集中统一管理,截止2015年底,我局共有55名处以下在职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共96本交局里统一管理。全局142本因私出国(境)证件已统一管理。
通过整改,我局彻底摸清并掌握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
三、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建立整改成果长效保障机制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省委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两个责任”。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文件精神。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增强压力传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巩固我局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工作台账,逐件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与我局“制度落实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切实发挥治本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实施,堵塞问题漏洞。对时效性、规范性不够强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