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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级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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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级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09-05-04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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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学员:

    依照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我们统计局教学部,06级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现已确定,为使答辩工作有序进行,在确保论文质量的前提下,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在即,希望学员全力消化、熟悉、反复阅读、审查自己的论文,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并要求学员严格按照党校“学员必须按答辩日程安排,准时到场,按时参加答辩,擅自延误答辩,责任自负”。

    2.所有学员5月7日上午8时准时到校(统计大厦)。特邀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校外教学部、学位办主任王吾岳同志来我教学部,做答辩前的动员,进一步讲解答辩程序和为什么要答辩、怎样答辩的问题(大约40分钟)。

    3.答辩时间:5月7、8、9日三天。上午8:30;下午2.:00开始。

    4.答辩地点:统计大厦。

    5.具体学员分组、答辩时间安排:

    第一答辩委员会答辩时间、学员名单

    5月7日上午   王运林、 王 萌、 袁 峰、 夏 军 、王晓红

    5月7日下午   赵  娟、 杨 磊、 贺星明、张晓光、 张 虹、崔春丽

    5月8日上午   徐  华、 张俊峰、 嵇海龙、 王 军、 赵颖轶、 魏 健、  闵大伟

    5月8日下午   夏明霞、 高小青、 谢  云、丁远忠、薛亚莉、孙  纲、 郭  威

    5月9日上午   王春霞、 陈 瑾、 杨胜利、 刘启明、王志海

 

    第二答辩委员会答辩时间、学员名单

    5月7日上午   王 虹 、刘  寒 、俞跃波、 刘 艳、 王冬雨

    5月7日下午   张 烨、 张  巧、 杨  琨、 周 坚、 王小兵、张 蕾

    5月8日上午   陈焱力、 闫宇婕、 程海营、 张宇贞、 谢 燕、邹 悦

    5月8日下午   谭静池、 朱亚丽、 段 一 、 云 霞、  樊忠印、王顺强

    5月9日上午   徐  涛、 刘   韬、 高 星、 寇亚萍、 郑省华
  


    第三会答辩委员会答辩时间、学员名单

    5月7日上午   沈小梅、 韩国军、马 瑞、袁 琦、李云耀

    5月7日下午   程军虎、 高  静、贺小军、杨 君、何永生、党海燕

    5月8日上午   王 强、 高英芹、张宝军、文 晖、 范留印、郑月霞

    5月8日下午  赵胜利、何颖洁、邵镇江、史 斌、 韩  豫、马  靖

    5月9日上午  郭  静、 湛 美、马文丽、江 洪、艾 鹏


西北五省(区)党校研究生省统计局教学部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关于答辩委员会组成、职责、论文答辩程序及新规定


关于答辩委员会组成、职责、论文答辩
程序以及有关新规定

    研究生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论文经导师指导、教学部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1.成立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4人组成,一般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每个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委员二人,秘书一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省委党校有关教研部主任或教授担任,委员由省委党校和教研部各选聘一名。秘书由教学部选派一名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

    2.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

    ①熟悉论文,并做出简单的摘录;

    ②主持毕业论文答辩;

    ③作出答辩决议,并填写《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书》,对论文作出明确、具体、公正的评价;根据答辩情况,作出通过或不通过,修改后再答辩的决定。

    3.论文答辩程序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在第六学期5月上旬集中进行,每位学员论文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40分钟以内,半天时间答辩人数不得超过6人。学员必须按照安排的时间准时参加答辩,凡没有按时参加答辩的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一律到省委党校参加答辩。

    答辩的基本程序为:

    (1)答辩开始,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简要介绍答辩要求和答辩议程;

    (2)由答辩人简要向答辩委员报告论文写作目的和主要观点。

    (3)答辩委员会委员就论文的有关内容提出问题,由答辩人进行回答。

    (4)研究生退席,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和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之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是否通过毕业论文作出决议并写出评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

    (5)召集答辩学员,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和答辩的评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即通过或不通过。

    (6)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要在6个月内进行准备,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通过者推迟半年毕业(新规定),仍未通过,则不能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

    4.毕业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次,由答辩委员会评定。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率5%以上(刚性指标,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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