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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陕西将使用新的统计执法检查证
日前,陕西省统计局完成了全省的统计执法检查证办理工作,原统计执法检查证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使用。新的统计执法检查证将于近期颁发。
国家统计局于2001年统一印制的统计执法检查证已经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7年元月1日启用新的统计执法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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