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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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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12-1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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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修改决定。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联合对《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陕统字〔202372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1216日至122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37号楼陕西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邮编710006;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30号楼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执法监督处,邮编710006。信封请注明“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sxtjzfjd@126.comzdzfc.sn@dcd.stats.gov.cn

3.联系电话:029-63917684029-63919381(传真)

附件:《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

陕西省统计局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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