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意见征集情况说明

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互动交流 > 调查征集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意见征集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7-09-15 08:00
字号:
打印

    陕西省统计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是在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的基础上,经由省统计局制定,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而修订完成的。

省统计局于2017年9月1日—7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12条,采纳3条:

    1. 建议将第一部分总说明中第十项调查工作要求的第3条“调查员、调查指导员以及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调查结果、被调查户的情况保守秘密,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

    修改为:“调查员、调查指导员以及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调查结果、特别是被调查户的情况保守秘密,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

    采纳理由:建议内容增加了“特别是”文字,着重强调了调查员对调查对象相关个人信息保密的重要性,对增强调查员责任心、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意愿具有一定意义,故采纳该建议。

    2. 建议将第三部分填表说明中第七项《社区表》指标解释中“《社区表》由调查员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来填报;请根据行政记录填写,不需要专门调查。”

    修改为:“《社区表》由调查员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来填报;请根据日常行政管理掌握的情况填写,不需要专门调查。”

    采纳理由:建议内容将“行政记录”修改为“日常行政管理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明确了社区表的填报内容,使社区表的填报工作更具操作性,比较符合工作实际,故采纳。

    3. 建议将第九部分第四项抽查工作的组织“事后质量抽查由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局人口就业处组织成立事后质量抽查小组,派有调查经验的工作人员直接入户进行抽查登记。参加事后质量抽查的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人口调查业务。”

    修改为:“事后质量抽查由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局人口就业处组织成立若干个事后质量抽查小组,派有调查经验的工作人员直接入户进行抽查登记。参加事后质量抽查的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人口调查业务。”

    采纳理由:建议内容增加了“若干个”文字,从制度上明确了成立事后质量抽查小组的数量,使制度说明更易理解和操作,故采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