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宝鸡市积极稳增长促销费,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发展态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4.38亿元,比上年增长9.2%。
一、消费运行的基本情况
按经营地划分:宝鸡市城镇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3.64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4%,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4.85亿元,增长6.5%。乡村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75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6%,增长11.5%。
按消费形态划分:宝鸡市全年实现商品零售额834.84亿元,增长9.1%;全年实现餐费收入109.54亿元,增长10.1%。
二、消费运行的特点
(一)城镇消费占主导。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人口不断向城镇聚集,城镇消费仍占主导。全年城镇消费占零售总额的90.4%,乡村消费仅占零售总额的9.6%。
(二)五类消费品增长较快。全年从限上单位分类来看:一是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22.60亿元,增长14.5%;二是穿类实现零售额60.23亿元,增长11.7%;三是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12.82亿元,增长12.6%;四是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75.54亿元,增长12.9%;五是娱乐体育类实现零售额1.89亿元,增长27.3%。六是汽车类实现零售额85.84亿元,增长1.9%,增幅比上年回落6.7个百分点。
三、流通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303.69亿元,比上年增长5.4%;零售业实现销售额954.47亿元,增长9.9%;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0.29亿元,增长6.2%;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21.53亿元,增长13.3%。
四、建议
(一)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份额。要适应农村消费需求发展趋势,搞好城乡零售市场的规划布局;要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开拓农村消费品市场,解决农民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经济的问题;要健全和发展农村商业网点,加强农村消费市场建设,降低农村市场流通成本,助推农村消费的增长。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我市电子商务企业相对较少,要加大培育力度,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扶持本地有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拉动消费新的增长。
(三)加大旅游宣传,带动消费增长。要挖掘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供给服务,促进吃住行游购娱升级,积极发展全域旅游,要吸引更多外地消费者,从而拉动全市的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