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反映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关键要素。今年以来,在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的促动下,延安市民间投资活力渐显,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房地产开发投资、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三大主力骨的强劲带动下,使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1-7月,全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65.5%,增速较上半年提高7.8个百分点,成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一大亮点。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整体运行情况
(一)各县区民间投资发展不均衡。从全市分县区民间投资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区投资加快。1-7月,全市13个县区,民间投资正增长的县区8个,下降的4个。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有5个。其中,志丹县增长最快,同比增长4.4倍,增速较上半年相比提高88.4个百分点,增幅居各县区之首。增速低于全市的有8个县区。其中,黄龙县民间投资同比下降95.7%。
(二)产业调整显著,民间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从民间投资产业结构来看,1-7月份第一产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3.1%,增速较上半年提高3.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7.5%,增速较上半年回落14.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1.1%,增速较上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投资占比由去年同期的5.74:21.82:72.43调整为3.92:16.8:79.26,三产比重明显提升,投资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民间投资行业分布较为集中。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行业分布情况来看,民间投资总体上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行业领域,行业集中度较高。全市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中房地产业民间投资占全部民间投资的49.5%,1-7月,房地产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4.4%,拉动全市民间投资增长25.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4.4倍,占全市民间投资的22.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0%,占全市民间投资的7.1%。
(四)部分行业民间投资快速增长。1-7月,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教育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的民间投资加快进入,行业投资中民间投资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其中,采矿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5倍;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0.9%;住宿和餐饮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1倍;教育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8倍;这些行业的民间投资快速增长,有利于民间投资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五)资金积累能力明显提高。2019年1-7月,民间投资到位资金同比增长76.2%,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26.9%,高于同期民间投资增速7.8个百分点,有效保障民间投资的快速增长。其中,自筹资金占民间投资的44.3%,其次是国内贷款占14.0%,其他资金占25.1%。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偏小。1-7月,全市民间投资受房地产开发投资、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和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项目影响,民间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但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却相对偏小,占比为29.6%,比上半年减少1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占民间投资49.5%,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和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占比19.3%,如果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和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项目后,民间投资占到全市固定资产的比重仅仅为14.9%、23.9%。
二是县区民间投资发展差异较大。由于各县区利用民间资本,激发投资增长内生动力的程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各县区的投资总量、增速和比重差异十分显著。1-7月,全市13个县区之中增速最高的是志丹县、吴起县、富县。其中志丹县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4倍,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1.2%;增速较低的是黄龙县、宜川县、延川县。黄龙县民间投资同比下降95.7%,占比0.1%,县区民间投资呈现两极分化,投资增速相差高达5.3倍。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分布不均衡。1-7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不断从制造业领域收缩,增速由上半年的34.0%下降为2.4%,与此对应的是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及供应业由上半年的增速同比下降5.7%上升为同比增长4.0%。这说明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无意工业制造业,甚至还会导致大量资金“脱实向虚”。这种倾向不仅会加剧实业领域的“空心化”,更将会对全市制造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且资金过多倾注民生领域又将加剧这些产业领域的过度竞争,容易导致产业泡沫化,加剧全市产业结构畸形化,不利于产业结构有效调整,更不利于民生产业的健康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民间投资在投资政策及投资获利上的不公平性,严重影响了民资投资积极性。
三、后期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优惠财税金融政策,比如对涉足民生的产业领域实行财政支持、减税降费、精简审批手续等优惠政策,切实调动民间资本进入民生短缺产业领域的积极性,让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在稳增长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二是切实解决县区间两级分化现象。针对民间投资在不同县区间表现出的分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对民间投资占比较低的县区,以及投资占比高但增速下滑严重的个别县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找到症结、制定举措,充分挖掘各县区民间投资的增长潜力。
三是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锁定在新旧动能转换走在前列“一个目标定位”,紧紧围绕资源型城市转型、经济转型升级“两大任务”,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破除个别行业的垄断,引导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能源、新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优化民间投资结构;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电力、热力、水等基础设施产业,为民间投资搭建平等参与开发公共资源的平台。同时要大力推进交通领域、市政公共设施领域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开展PPP项目合作,开通PPP项目“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