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2018年延安市妇女发展情况统计监测报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市县信息

2018年延安市妇女发展情况统计监测报告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8-16 10:07
字号:
打印

  2018年延安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按照《延安妇女发展规(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既定目标,实事求是地梳理全市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目标、定方向、定措施、补短板,全面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促使妇女各领域90.0%以上可量化指标提前完成终期目标任务。

 

  一、妇女《规划》各领域实施情况

 

  (一)妇女生存环境

 

  1.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妇女事业发展环境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持续做好“无中生有、有中生新”两篇文章,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1558.91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为6.89万元,同比增长8.9%;三次产业构成为8.9:59.4:31.7;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2.79亿元,增长18.0%;医疗卫生支出38.37亿元,增长28.6%;扶贫经费20.22亿元,增长21.7%;环境污染治理经费投入3.49亿元,增长2.41倍。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妇女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妇女生存“硬件”得到明显改善。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26元,比上年增加2377元,增长8.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0786元,比上年增加908元,增长9.2%。延安市以打造“绿色”、“环保”为目标,为妇女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的生存环境。2018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由2010年的51.3%提高到20188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10年的81.0%提高到2018年的95.0%;县镇自来水普及率由2010年的88.9%提高到2018年的96.0%;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的70.7%提高到201899.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1平方米,妇女生存环境的主要指标,都较2010年有明显改善。在妇女生存环境领域中只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1.7%,与目标任务85.0%相比,相差33.3个百分点,未完成终期《规划》目标任务,其余指标均提前完成终期《规划》目标任务。

 

  3.人口总量略有减少,结构趋于合理。201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5.94万人,比上年减少0.37万人,其中,女性106.73万人,占47.23%,男女性别比为116.9(以女性为100)。出生率10.5‰,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114.8,自然增长率4.3‰。15-49岁育龄妇女66.83万人,占女性的62.61%。人口结构趋于合理。

 

  4.妇女成长的法律法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宪法》《婚姻法》《母婴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力度。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放在首位,2018年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保持在90.0%以上。

 

  (二)卫生保健领域

 

  2018年,全市妇女卫生保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环境建设、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机构设施更加完善。疾病预防与孕产妇死亡率得到保障和控制;农村妇女免费普查工作和妇女免费住院分娩实现全覆盖,农村育龄妇女和65岁以上老人全部享受了免费体检。

 

  1.孕产妇保健成效显著。2018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10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0%;实现全覆盖。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7%,其中城市为97.6%,农村为96.7%;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为98.4%;均提前完成终期规划目标任务。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27.11/10万,下降到2018年的5.25/10万,提前实现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的终期规划目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2010年的92.61%上升至2018年的96.7%,但与2020年终期《规划》目标98.0%相比相差1.3个百分点。

 

 

  2.艾滋病病毒感染例、宫颈癌筛查率和妇女常见病检查率呈上升趋势。2018年,艾滋病病毒感染101例,较上年增加11例,其中女性13例,增加1例,呈上升趋势,为2010年以来最高(详见图一2010年以来艾滋病病毒感染例);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为83.9%,较2010年下降了6.8个百分点。《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延安市全面启动了农村妇科病免费普查工作。开展了生殖道感染、宫颈癌、乳腺癌等妇科防癌普查,给广大农村妇女生殖健康带来了福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妇女健康水平,达到了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2018年宫颈癌筛查率为35.6%,较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检查率为60.0%,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三)教育领域

 

  妇女教育体系日益完善,基础教育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愈显突出,女性文化素质普遍提高。

 

  1.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2018年,延安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0%,比2010年提高0.09个百分点,其中女童100.0%,比2010年提高0.11个百分点;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8.7%,比2010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女生为98.7%,比2010年提高0.6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8.0%,和2010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女生为107.0%,比2010年下降3.2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8%,比2010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女性为98.7%,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9.5%,比2011年提高0.5个百分点。义务教育事业得到全面提升,各项指标均提前达到终期规划目标。

 

  2.高中阶段教育和成人教育取得新突破。2018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6.3%,比2010年提高16.5个百分点,其中女生为94.3%,比2010年提高14.9个百分点,但与终期《规划》目标任务98.0%相比相差1.7个百分点。女性成人识字率和女性青壮年文盲率均保持在94.3%0.6%(均采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1年,与终期目标任务相比还相差0.9个百分点,女性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四)就业保障领域

 

  延安市不断扩大妇女从业领域,就业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劳动权益得到保障,有力地调动和激发了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动妇女就业创业,为女性创造了平等施展才能的舞台。

 

  1.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长。2018年,全市就业人员143.4万人,比上年净增加4.6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47.6万人,比上年净增加1.5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0.6万人,其中,女性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0.8万人,占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5.3%,较2010年的22.1%,提高13.2个百分点,呈“逐年增长”趋势。

 

  2.女性社会保障得到加强,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到2018年底,全市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的人数,分别有10.6万人,49.7万人、8万人和8.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4万人、2.9万人0.1万人和3万人,呈上升趋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上年持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7.8万人比上年减少1万人,呈下降趋势。

 

  (五)服务领域

 

  1.妇女最低生活保障人数逐年递减明显。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覆盖面逐年缩小,2018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20107.3万人下降到20183.3万人,下降4万人,其中女性由20103.7万人下降到20181.8万人,下降1.9万人;延安市把扶贫工作列入所有工作重中之重,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地,举全市职工干部之力,克服种种困难,取得成绩显著,使全市贫困人口覆盖面明显收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201014.8万人下降到20188.2万人,其中女性由20108.1万人下降到20183.9万人。2018年,全市贫困人口数为1万人,较上年减少3.8万人。

 

  2.妇女积极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比重明显提高。截止2018年底,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33.0%,比2010年提高29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比降低11.6个百分点,达到终期30.0%以上的目标任务;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2.0%,比上年降低1.2个百分点,与目标任务5.0%比,相差3.8个百分点;居委会女委员比重为66.0%,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3.便民机构数量逐年增加,布局日益合理规范。2018年社区服务机构总数330个,比2010增加200个;便民利民网点数为905个,比2010增加362个,基本实现社区全覆盖。

 

  (六)参政议政领域

 

  延安市妇女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参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普遍提高,使公务员比重和县处级女干部比例逐年增加。

 

  1.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提高。2018年,延安市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女性代表的比例为28.13%,比2010年提高2.27个百分点,与终期30.0%的目标相比相差1.87个百分点;市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为23.52%,比2015年提高0.66个百分点;政协代表选举中女性代表比例为18.77%,比2010年降低0.57个百分点,与终期25.0%的目标相比相差6.23个百分点;市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为21.31%,比2015年下降9.3个百分点。但均未完成终期目标任务。

 

  2.女性公务员数比例不断提高。截止2018年底,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保持在100.0%;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0%,县处级女干部比例由2010年的11.0%,提高到2018年的14.16%,提高了3.16个百分点;公务员女性比例由2010年的19.0%,提高到2018年的26.56%,提高了7.56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街道(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比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较高,由2010年的74.0%,提高到2018年的95.8%,提高21.8个百分点;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和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71.6%73.0%45.0%

 

  (七)法律保护领域

 

  延安市不断建立健全了保障妇女权益的组织机构,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为妇女法律保护创造良好的基础保障。2010年至2018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478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30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97起;2018年受暴妇女救助(庇护)机构数4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人次数为9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各领域情况可以看出,全市妇女地位在逐年提升,但妇女的整体发展程度还不能与经济发展完全适应,还存在许多问题。从监测数据统计看,具体表现以下五个方面:

 

  (一)卫生保健领域中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2010年的92.61%上升至2018年的96.7%,但与2020年终期《规划》目标98.0%相比相差1个百分点;2018年,艾滋病病毒感染101例,较上年增加11例,其中女性13例,增加1例,呈上升趋势,为2010年以来最高。以上两项指与终期《规划》目标差距较大。

 

  (二)教育领域中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6.3%,虽然逐年在上升,但与终期《规划》目标任务98.0%相比相差1.7个百分点。完成终期《规划》目标存在困难。

 

  (三)参政议政和就业保障领域中存在女性就业人员比重、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的比例、政协代表中女性代表的比例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中正职女干部等配备虽然得到加强,但占比仍然偏低,终期与《规划》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亟待进一步提高。女性就业和再就业还不充分,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的程度仍比较低。虽然女性就业人口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从男女人口总量看,女性从业比例仍然偏低,2018年仅占33.2%。当前劳动力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女性劳动者素质与岗位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女性就业难度依然较大。

 

  (四)生活环境领域中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018年为95.0%,较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与终期《规划》目标任务98.0%相比,相差3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1.7%。与终期《规划》目标任务85.0%相比,相差33.3个百分点,距离较大。

 

  (五)监测统计体系不够健全。一是监测统计指标不够完善。市县两级《规划》监测统计报表制度是由国家和省制定修改下发的。妇女《规划》妇女7大领域中有相当部分可以量化的指标在监测统计指标上没有体现出来,监测统计报表的指标没有完全与《规划》内容对应统一。二是部分相关单位对《规划》监测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造成工作互相推诿;监测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难以胜任工作。这些问题直接影响《规划》监测统计工作质量。

 

  三、对策及建议

 

  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提升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谋求男女平等,实现妇女的全面发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加强妇科病筛查力度。妇女健康面临新的挑战。妇女常见病,宫颈癌等疾病呈上升趋势,与规划目标有较大差距。应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有针对性地实施一些妇科病免费筛查工作,扩大筛查工作覆盖面。加强妇科病宣传工作力度,将预防贯穿到社会、家庭和自身,形成预防、预警机制,减少疾病的蔓延和发生。全面提高妇女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指导妇女竞争就业;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大龄弱势妇女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

 

  (三)保障女性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一是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特别是女性集中的行业、部门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在县乡机构改革中,保持女性干部的相对稳定。二是继续完善基层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适当增加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中的女性比例,建立女性人才库,加强对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养。三是加强对女性干部的教育培训。面向女性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文化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厕所革命”。2018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1.7%。与终期《规划》目标任务85.0%相比,相差33.3个百分点,距离较大。从监测数据看还有48.3%的农民使用厕所不达标,改善农村环境、推动“厕所革命”、建设美丽乡村,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提高认识,加大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为农村居民打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

 

  (五)建立健全监测统计评估体系。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期妇女发展监测统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探索统计监测方法,进一步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二要明确责任,建立完善的监测统计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监测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定期对监测统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要明确监测统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横向协调合作,纵向对口指导,形成定期提供信息的监测统计网络。三要加强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测统计业务骨干队伍。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测统计业务骨干队伍,有效提高监测统计的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