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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同心协力稳增长 多条途径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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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同心协力稳增长 多条途径促收入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2-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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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洋县县委、政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中增长的良好态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25元,同比增长9.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18元,同比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46元,同比增长9.5%

 

  一、全体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横向对比

 

  1.从城镇居民收入绝对额上看,2018年洋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118元,比全市平均水平30380元低262元,绝对数在全市排名第3位;与绝对数全市排名第一的南郑县城镇居民收入30712元相比低594元。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上看,城镇居民收入同比增长仅8.2%,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

  2.从农村居民收入绝对额上看,2018年洋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46元,比全市平均水平10088元低42元,绝对数在全市排名第6位;与绝对数全市排名第一的汉台区10462元相比低416元。但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上看,农村居民收入同比增长9.5%,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增幅在全市排名第2位。

 

   

  (二)纵向对比

 

  由于全县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贫困群众增收,有效促进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居民。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3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9.5%,增加875元,从一季度开始增幅平稳提升,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增加2272元,较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回落0.3个百分点。


 

  (三)结构对比

 

  1.工资性收入成为城乡居民收入主要来源。2018年全县深入实施更加优惠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并不断促进充分就业,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938元,增长8.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9.6%;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853元,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3%。工资性收入占比均位居城乡四项收入之首。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和本地农民工人数增加,是带动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

 

  2.经营净收入成为城乡居民增收亮点。良好创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18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818元,增长7.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4%;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431元,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2%。洋县以产业扶贫助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鼓励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及“农家乐”,极大地促进全县农村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经营净收入成为助推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

 

  3.财产净收入的持续增长,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2018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092元,同比增加230元,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0.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14元,同比增加10元,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1%

 

  4.转移净收入是城乡居民增收的稳定保障。2018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9271元,同比增加700元,增长8.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0.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48元,同比增加144元,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6.4%。随着全县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大,各种惠农政策和各类补贴落实到位,有效带动了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实体经济运行良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1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40.06亿元,同比增长8.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1.22亿元,同比增长1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4%,高于全市(14%1.4个百分点;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96.8亿元,同比增长2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64亿元,同比增长11.6%,高于全市(11.5%0.1个百分点;全年财政总收入6.44亿元,同比增长16.8%,高于全市(10.3%6.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67亿元,同比增长11.5%,高于全市(9.5%2个百分点。

 

  (二)城乡就业人数和工资收入稳步增长

 

  从城镇看,由于实体经济运行良好,带动了全县从业人数和工资收入稳步增加。2018年“四上企业”从业人数达1.4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15万人,增长9.6%。“四上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40039.7万元,增长16.9%;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9721元,增长6.3%。从农村看,2018共组织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1.3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9.5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3万人。据调查了解,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每月的工资收入都不低于3000元。

 

  (三)综合绩效奖金落实到位

 

  洋县全面兑付了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金,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县财政供养的行政单位人员月人均奖励增资都在1000元左右。同时2018年全县继续提高在职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同比增长5%左右。

 

  (四)农业实现丰产丰收,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8年洋县围绕产业扶贫和打造“绿色食品品牌”,大力推进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蔬菜、水果、以及产值较高的花卉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幅提高,产量增加。全县实现粮食生产16.53万吨,蔬菜产量76.81万吨,水果产量14.43万吨。认证有机或有机转换产品14大类7914.3万亩。“朱鹮˙有机”区域品牌价值达73亿元。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72亿元、增长3.5%;牧业肉类总产量2.92万吨,由于生猪价格持续回升,促进牧业产值稳步增长,达到11.64亿元,有效带动了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五)脱贫攻坚有力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2018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9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7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20万元。全县下达产业发展资金2.4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直补资金3951.17万元,贷款贴息853万元,黑米产业发展800万元,产业项目资金4323.51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3390万元。450名生态护林员共计发放工资27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资金143.63万元,落实林业惠农政策2035132.19万元,2018年在林业产业发展和线虫病防治工程中为贫困户劳务增收12万元。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落实,强力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六)农民工本地就业形势良好,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提供了主要动力

 

  2018年全县开展产业技术培训643800人次,分散开展技术服务8700户次,发放技术资料18000多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83人。良好的农民工本地就业形势,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提供了动力。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安居房建设等项目的加快,让农村居民在县内、乡内打工有了更多的空间。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居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洋县主要以工业,贸易、服务企业为主,虽然当前生产中出现了许多积极向好的迹象,但市场需求回升缓慢,产品价格仍旧在低位运行,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不足,企业职工提升薪资动力不足。而农业经营受市场及价格波动变化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大,一直以来支撑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经营净收入增长缓慢,在基数较高的情况下,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收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城乡收入差异仍旧较大

 

  尽管城乡居民收入相对比值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仍在扩大,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在基础设施、信息获取、文化教育、就业成本等方面存在明显劣势,增收渠道还不够畅通,增收渠道依然单一,持续较高增长难度较大,城乡收入差距突出。

 

  (三)财产净收入占比较低

 

  城乡居民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较大,财产性收入比重少,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幅虽然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占比仍然提升缓慢。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加230元,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加10元。财产性收入基数一直偏低,全县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出租房屋收入和土地流转收入,利息收入、红利收入等较少,财产性收入拉动收入作用不明显。

 

  四、促进洋县城乡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拓宽居民就业增收空间。以完善产业布局和增强区域经济活力为着力点,对优势行业进行重点扶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培育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二)加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居民就业增收。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冲破保守、依赖思想和小农经济意识、坐享其成等陈旧观念的束缚,树立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劳动致富意识,形成“吃饭靠自己、就业靠能力、致富靠创业”的新观念新思维。加强创业培训、指导和政策帮扶力度,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创业主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拓宽城乡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引导城乡居民培养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加大财产利用力度,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提升城乡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机会。通过产业帮扶、农村集体资产出租等措施,鼓励有条件、有资源的农民发展房屋、厂房、农机等租赁服务,增加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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