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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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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4-2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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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

  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204)文件确定。

 

  一、全国2018年度《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1年底。

 

  二、省定2018年度《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在全省范围内1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19年底。

 

  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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