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考试资格证书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13年度我省统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将开始办理,现将我省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办理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及报名时携带的相关证件;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模块的合格证(仅限中级)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5、《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见附件1),在“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意见”栏中加盖单位公章;
7、二寸照片2张(与准考证同版);
8、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进入省政府大院手续。
(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的办理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受理时间、地点
(一)省直考点
2014年5月1日-6月30日,每周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014年7月1日-7月31日,每周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37号楼4层4-44号人事处
邮编:710006
联系电话:87294444
联系人:赵建平
(二)各市考点
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统计局的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在各市考点参加统计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原办法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或市统计局(统计考试办公室)办理资格证书。
2、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主管单位或报名机构统一到省统计局人事处办理。
3、考生如身份证、准考证丢失补办后前来办理。
附件2:2013省直统计证书编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