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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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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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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398J/2021-00008 发文字号: 陕统党组字〔2021〕6号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1-29 13:40
名  称: 陕西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党组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全面提升依法统计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党组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专门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定。2020年局党组听取统计法治相关工作汇报6次。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党组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和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种培训的内容,促进全系统思想认识再深化、贯彻觉悟再提高。2020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9次,累计学习内容153项,其中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58项、法治学习14项,我局还统一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全局干部人手一册。

3.推动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我局健全全员参与的普法宣传机制。逐步形成各级统计部门、各专业、各单位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统计普法宣传格局;健全全省联动专业协同执法机制。按照统计数据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专业业务检查,强化各专业参与统计执法活动,建立各专业参与统计执法检查的长效工作制度; 健全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认真贯彻《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任免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违法案件办理依法依纪依规。

4.严格落实法治工作制度,建立统计法治工作台账。年初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建立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和《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在全局各单位全面建立了《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并实施,建立和修订了一系列统计法治工作制度。

二、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

1.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局2016年5月3日印发了《陕西省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形成了“小事相互通报、相互协调,大事开会碰头,重要工作由集体研究决定”的机制和基本原则,做到凡属局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用、人事安排以及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决策,并邀请省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同志全程监督;签订采购合同等重大决策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方能实施,全年没有违反决策程序情况,没有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情况。

2.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把统计普法宣传作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手段,以学习宣传《宪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和培训。在局机关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组建全省统计普法宣传师资库,打造全员参与的普法宣传机制,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各专业年报培训内容。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加强对部门和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学习。全省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完成“七五”统计普法验收工作。我局被评为全省“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陕西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陕西省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三项制度,已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80%以上的任务,确保统计执法活动规范严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统计职责、统计数据、统计工作、统计知识、统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7个大类,将传统公开手段与新媒体、新渠道、新平台有机结合,通过微信、微博渠道发布最新统计数据、统计调查项目、统计工作要事、热点问题解读。我局 “陕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累计阅读千万次,与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合作,通过解读、访谈和采访等多种形式,对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加深社会公众对经济形势的深层次了解。

3.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实施清单,及时向“互联网+监管”平台报送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涉外调查、法律法规等数据信息。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审批涉外调查行政许可事项。

4.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定了《陕西省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及备案都作了严格的规定,按照规定报送备案报表。2020年我局清理废止了过期的规范性文件,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5.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从2015年开始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先后聘请了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海普瑞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咨询与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有关面向社会的法律事务,发挥律师咨询顾问及法律把关作用,确保依法行政。

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健全全省联动、专业协同的统计执法机制,规范统计执法活动,推动市县主动执法。组织各级统计局、各专业对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情况进行集中自查、整改。坚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深入开展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完成了7个方面45项具体工作任务。省局全年执法检查企业945家,比上年度增加402家,其中开展“双随机”抽查两次、检查企业754家;立案并行政处罚56个统计调查对象,移送相关纪委监委追究责任人员9名,公示严重失信企业6家及严重失信行为人5人,有效震慑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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