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市7个县(区)城乡居民抽样调查,根据调查数据计算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为政府完善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兜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决策参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了解人民群众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市7个县(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 (CATI)的方式开展调查。
五、组织方式
由商洛市统计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六、数据公布
调查结果中的内容以统计分析报告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