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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重点能源商品经销调查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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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重点能源商品经销调查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3-0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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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398J/2024-00016 发文字号: 陕统字【2024】6号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3-08 17:20
名  称: 西安市重点能源商品经销调查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和反映西安市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能源消费情况,为地方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量和销售量。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辖区内有资质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于331日前通过西安市统计业务平台完成数据的审核、验收、上报。

五、组织方式

市、区(县、开发区)两级统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分级、分专业审核、验收和汇总的方式进行。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以统计报告或统计信息的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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