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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统计监测制度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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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统计监测制度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2023-07-2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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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398J/2023-00039 发文字号: 陕统函﹝2023﹞141号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7-24 11:15
名  称: 陕西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统计监测制度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加强对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的统计监测,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集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为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评价提供数据依据,为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决策和管理提供统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陕政发〔201820号)具体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集中区建设总体情况、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三、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经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全省198个县域工业集中区和集中区内的企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在地统计原则,即按被调查对象社会经济活动发生地的行政区划进行统计。

五、组织方式

    县域工业集中区根据调查表内容收集、汇总本区域内所有调查对象数据及集中区开发建设情况,由各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并逐级填报,以纸质和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统计监测平台直报系统于次季首月1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县域工业处。

六、数据发布

每季度后20日在系统内发布上季度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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