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在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进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自贸试验区政策、复制和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及创新成果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自贸试验区基本单位情况、新增单位情况、利用外资情况、境外经济活动情况、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金融创新活动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税收情况、运输功能情况、人文交流情况、农业合作情况、制度创新情况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法人单位,在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注册的法人单位,自贸试验区内的金融机构,自贸试验区内的机关法人及事业单位法人。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及相关部门行政记录相结合的方法。
五、组织方式
由省自贸办统一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统一报送省自贸办。
六、数据发布
根据本制度所取得的数据仅作为行业内部使用,不对外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