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运行分析

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统计数据>统计信息 > 全省

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运行分析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11-14 17:05
字号:
打印

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1666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11.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亿元,增长0.6%,增速低于全国5.3个百分点,较一、二季度分别回落7.5、2.8个百分点,产业发展持续缓慢。

一、三大产业“一升两降”,文化制造业持续增长

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提升,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文化制造业企业共222家,实现营业收入241.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拉动文化产业增长1.7个百分点,占全部营业收入29.7%。25个文化制造业行业中,“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其他玩具制造”、“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电视机制造”等5个行业营业收入均超过10亿元,分别为109.90亿元、53.17亿元、19.13亿元、13.87亿元、13.32亿元,合计209.38亿元,占文化制造业全部营业收入86.7%。其中,“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6%,占文化制造业全部营业收入45.5%,对文化制造业贡献率达到42.0%,拉动文化制造业产业增长2.6个百分点。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共313家,实现营业收入180.6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低于全国8.1个百分点,占全部营业收入22.3%。15个文化批发和零售行业中,“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图书、报刊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图书批发”等4个行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分别为57.89亿元、33.00亿元、32.84亿元、31.08亿元,合计154.80亿元,占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全部营业收入85.7%。

文化服务业企业共1131家,实现营业收入389.7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5%,低于全国8.1个百分点,占全部营业收入48.0%。61个文化服务业中,“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其他广告服务”、“图书出版”、“文艺创作与表演”、“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搜索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等10个行业营业收入均超过10亿元,分别为56.19亿元、43.80亿元、37.15亿元、32.42亿元、22.13亿元、21.12亿元、18.88亿元、14.76亿元、13.01亿元、10.96亿元,合计270.42亿元,占文化服务业全部营业收入69.4%。

二、九大行业“五升四降”,文化装备生产继续领跑

分行业类别看,九大行业营业收入“五升四降”。其中,“文化装备生产”增速为7.2%,处于领跑地位,高于全省文化企业6.6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126.55亿元。此外,“创意设计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和“内容创作生产”等4个行业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9%、1.7%、0.8%、0.6%,营业收入分别为150.11亿元、105.26亿元、84.17亿元、86.84亿元;增速下降的是“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新闻信息服务”、“文化传播渠道”和“文化投资运营”,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7%、4.7%、5.9%、16.7%,营业收入分别为31.71亿元、61.69亿元、157.68亿元、7.85亿元。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实现营业收入495.8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低于全国7.5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为61.1%。文化核心领域的6个行业中,“文化传播渠道”和“创意设计服务”的营业收入排在前位,分别为157.68亿元和150.11亿元,合计307.79亿元,占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的62.1%。文化相关领域实现营业收入315.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为38.9%。

三、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平稳增长,发展好于私人控股企业

全省文化企业中共有442家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占全部文化企业26.5%。实现营业收入376.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高于全部文化企业2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46.4%。

全省文化企业中共有1204家私人控股企业,占全部文化企业72.3%。实现营业收入408.8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低于全部文化企业1.6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50.4%。

四、文化新业态小幅下降,互联网广告服务表现抢眼

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5个行业小类共174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4.2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3%,低于全国10.3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17.8%。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6.19亿元,居文化新业态首位,较上年同期增长5.3%,占文化新业态营业收入39.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