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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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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六号)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5-1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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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1个市(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69730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62.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759269人,占常住人口37.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710394人,乡村人口减少550877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96个百分点。

图6-1 第四、五、六、七次人口普查城镇人口比重

二、流动人口[3]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1326709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3993217人,流动人口为927387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33712人,省内流入人口为734016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7372679人,增长1.25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038504人,增长3.18倍;流动人口增加4334175人,增长87.74%。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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