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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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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5-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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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1个市(区)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2]人口为6852205人,占17.33%;15-59岁人口为25085592人,占63.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91202人,占19.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66597人,占13.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2.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35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79个百分点。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1个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市(区)有2个,在60%-65%之间的市(区)有7个,在60%以下的市(区)有2个。

7个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4个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5%。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0-15岁人口为7210220人,16-59岁人口为247275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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