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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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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5-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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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全省人口情况

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1个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1个市(区)中,人口超过1千万人的市(区)有 1个,在3百万人至5百万人之间的市(区)有5 个,在1百万人至3百万人之间的市(区)有3 个,少于1百万人的市(区)有 2个。

分区域[3]看,关中地区人口为25875539人,占 65.46%;陕北地区人口为5907331人,占14.94 %;陕南地区人口为7746129 人,占19.60%。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1个市(区)中,有4个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的4个市(区)依次为:西安、榆林、延安、杨凌,分别增加4485070人、273313人、95572人、52699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关中地区人口所占比重增加2.77个百分点,陕北地区人口所占比重增加0.11个百分点,陕南地区人口所占比重减少2.8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关中地区是指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杨凌6市(区);陕北地区是指延安、榆林2市;陕南地区是指汉中、安康、商洛3市。

[4]指各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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