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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稳定惠民生 工资增长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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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稳定惠民生 工资增长奔小康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9-2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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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三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经济转型与就业转型良性互动,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工资水平稳步提高,民生福祉持续增强。

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向前迈进,全省经济总量由2015年的17898.80亿元,提升到2020年的26181.86亿元,五年间年均增长6.3%,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就业形势的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2016年至2020年全省就业人员基本稳定在2036-2073万人左右[1]

二、就业政策精准发力,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稳就业促就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培育壮大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实现了调整产业结构与促进就业转型协同推进,有效确保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十三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225.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总体维持在3.3%-3.63%的较低水平上。

三、就业渠道不断拓宽,非公经济比重增加

随着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发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快速增长,就业比重迅速上升,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稳就业促就业的主要渠道。2020年,在全社会就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就业人员达到911.2万人,较2015年增加462.7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15年的46.7%提高到65.1%,比重上升18.4个百分点。

四、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位居主体

“十三五”期间,我省第三产业蓬勃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与促进就业转型协同推进效果逐步显现。全省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8.9:48.4:42.7优化为2020年的8.7:43.4:47.9,第三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与日俱增,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快速增加,全省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全社会就业人员中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997万人[1],较2015年增加382.3万人,就业人员结构由2015年的45.3:19.3:35.4优化为32.6:18.4:49.0[1],形成“三一二”的格局,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

五、平均工资稳步提升,小康社会迈步前行

“十三五”期间,陕西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不断发力,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调,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0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520元,较2015年增加28562元,年均增长8.7%。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由2015年的56896元增加到2020年的87054元,年均增长8.9%;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724元,较2015年增加14504元,年均增长7.5%

工资收入是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的不断提高有力拉动了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2020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868元,较2015年增加11448元,年均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316元,较2015年增加4627元,年均增长8.9%,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六、各行各业蓬勃发展,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陕西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各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都实现了稳步增长。

分行业门类看,2020年非私营单位中有4个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10万元,较2015年增加3个,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0066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3711元,采矿业108306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580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超10万元的有5个行业,较2015年增加4个,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0404元,金融业152263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3773元,采矿业11066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9635元。

2020年,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超4万元的行业达到15个,较2015年增加13个,其中6个行业年平均工资超过了5万元,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857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5172元,采矿业54289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3709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0584元,房地产业50040元。

回顾“十三五”,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就业不充分、就业质量不高、工资水平在全国仍然偏低等问题。展望“十四五”,我省应当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由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业数据尚未公布,文中2020年全省就业人员数及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数为推算数据,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业数据公布后应以公布的就业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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