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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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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04-0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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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同时国务院将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力促进和保障“五经普”顺利开展,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陕西省统计局决定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和部署,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突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广泛深入宣传法治对推进统计现代化事业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提升统计法治文化影响力,促进统计法治文化事业繁荣,营造良好的统计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省统计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统计法》在我心中”为主题。
  三、征集时间
  作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截止报送。
  四、作品形式
  (一)作品内容
  充分运用生动、直观、形象化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法治建设成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统计法律知识,展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内涵的法治文艺作品。
  (二)作品形式包括3类:
  1.绘画、书法、剪纸、摄影类;
  2.宣传单、广告、包装、墙体、灯箱、路牌类;
  3.法治视频、小视频、歌舞、戏曲、相声类。
  五、征集方式
  第1类以word或JPG图片形式报送,第2、3类以视频形式报送。所有投稿作品均需同时报送《陕西省<统计法>颁布40周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报名表》(见附件)
各市统计局为本辖区各类作品报送单位,其他组织单位和个人的作品可直接向省统计局报送。
  投稿邮箱:sxtjzfc@163.com
  六、奖项设置
  作品按类别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登载,并将选送参加省委普法办组织的全省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评选。
  七、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并保证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由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的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2.作者确认拥有作品合法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等,须取得授权且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
  3.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取得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进行非商业用途使用的权利,主办方可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包括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而不需另行告知作者,主办方保留作者署名权。本通知未尽事项及法律声明之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于活动主办方所有,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王妍   63917673
  附件:陕西省《统计法》颁布40周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报名表.docx

陕西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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