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切实做好中央巡视陕西反馈问题的整改,3月16日-27日,省统计局地方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杨志俊带领督导组赴铜川市、延安市和榆林市对贯彻落实中央统计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督导组先后在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及有关县区,与市(区)政府召开工作对接会,告知各地区此次统计督查的目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听取各地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检查了市、县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文件资料,对统计工作基础建设情况、案件查办情况、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在每个县(区)抽取40家单位(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四个专业各10家),严格按流程进行核查,对统计数据、财会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存在差异的企业,确保企业清晰说明原因,并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在检查期间,杨志俊主任对市、县(区)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运营情况也进行了深入调研。
杨志俊强调,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深刻认识统计督查的重大意义,加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意见》、《规定》、《办法》的学习贯彻,以案为鉴,树立依法统计意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高度重视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好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源;三是要积极抓好中央巡视陕西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主管领导参加汇报会议,耀州区、宜君县、榆阳区、靖边县、宝塔区、黄陵县政府和统计局有关领导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