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关于举办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评审答辩的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办事服务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

关于举办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评审答辩的通知

文章来源: 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6-06 17:39
字号:
打印

各位考生:

经省人社厅同意,定于6月15日在西安宾馆举办高级统计师评审答辩,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

提醒:请各位考生提前进行核酸检测,签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查验通信行程码。评审答辩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合理间距。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或有发热、干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参加评审。

陕西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