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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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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4-2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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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公布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162号)确定如下考试合格标准:

一、全国2020年度《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底。

二、 我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65分,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1年底。


陕西省统计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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